網路城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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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的世界
2008/11/18 11:17:06瀏覽524|回應5|推薦23

今天他又被老闆罵了,

他是一位上班族,

因為時常在工作場合打瞌睡,

做事時常會分心,

所以他常常會被他的主管叫到辦公室訓話。

今天他又因為不小心打瞌睡,

被主管看到而訓了他一頓,

同事都在旁邊偷偷的笑他,

但是他並不在乎,

他回到座位上,從電腦螢幕傳來一個訊息,

是一句問候的話,

他心裡面感覺到好開心。

愛上部落格的他,

每天下班只要有時間,

都忙著打理經營他的部落格,

裡面所擁有的內容真是琳瑯滿目,

他總是要更新部落格直到半夜三點才能去睡覺。

在網路的世界中,

他交到了三個好朋友,

每天都相約要一起上線,

就像是真正的朋友,雖然彼此都沒有見過面,

也不知道對方的性別、年齡,

但他們依然可以談天說地,

彷彿外在的意義並不是這樣的重要。

雖然他們彼此之間都互相知道地址,

但在他們之間有個不成文的約定,

這個約定就是絕不會約任何一個人出來見面,

他們深深的覺得,

只有在網路世界上不見面的純友誼,

才是真正可以永恆的。

有一天他看到e-mail中有一封信,

那封信是他其中一位好朋友寄來的,

表示想要見他一面,

但是不敢打破這個約定,

所以在信中明白的寫上了時間與地點,

告訴他不來赴約也可以。

他不知道是不是應該去赴約,

但是那約定怎麼辦?

如果他去見了這位朋友,

對的起另外兩個人嗎?

他沒有回信,

上了線也絕口不提這件事情。

當那一天的到來,他看著手上的錶,

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

他不知道是不是應該要去赴約,

可是他又沒有任何朋友能夠訴說這件事情,

或許別人會覺得他很愚蠢吧?

在反覆的思索下,

他還是決定去約定的地點等那位朋友。

約定的時間來臨,

他望著手錶,心理面忐忑不安,

到底會是什麼樣的人?

雖然在網路上他認識這位朋友,

但卻不知道相約以後要如何與這位網友說話;

忽然有個聲音向他打招呼,

他見到一位美妙的少女,

站在他面前,

他確認這美麗的女孩,

就是那與他認識很久的網友,

他非常的驚訝,一度都要到達昏厥的狀態,

而這位美麗的女孩,也非常的喜歡他,

所以自從這一次的網友見面,

到後來變成為真正的男女朋友,

這一切真是不可思議的進展快速。

自從他有了她的電話以後,

他們倆人就很少在網路上出現,

每一天都要情話綿綿的說到半夜一、兩點,

以前在朋友面前不敢或不能說的,

都透過電話來傳達美麗的心思。

交往經過了半年,

有一天,他回到到荒廢已久的部落格,

想要告訴那兩位朋友他戀愛了,

所以以後都會沒有時間上線,

要他們體諒他。

當他進到部落格裡面,

看到一大堆互相攻擊的言論,

那是他的兩個網友,

他看到他們激烈的語氣,

好像兩個人都企圖要殺死對方。

他看到這情況想要勸勸他們倆人,

但是反而被兩個網友盯上,

兩個人非常的質疑他,

問他的失蹤是不是和另一位失蹤半年的網友有關?

他不敢說實話,

只說工作忙碌的關係,讓他沒有辦法上線與他們聊天,

但是網友們不相信他工作會忙到這種地步,

他也只好無聲息的下線,

再也不敢上線看看部落格了。

這件事情經過了一個月後,

他女朋友接到了一封恐嚇信,

揚言要殺死他們倆人,

因為他們倆個人破壞了誓約,

他非常的害怕,

決定將這事情報警,

警察覺得這應該只是惡作劇,

所以備案後就沒有再多做理會。

隔天他去公司上班,

正要打電話給女朋友做一些搬家事宜的討論時,

電話沒有辦法接通,

他在信箱裡面收到了一封信,

信上寫著,你膽子真大敢去警察局報案,

我今晚就會把你殺死,

你等著,我知道你的地址,

這是一封用血來寫成的信,

裡面還掉出一隻斷掉的手指,

上面有他送給女朋友的戒指 。

他知道女友可能已經遭不測了,

所以馬上去報警,

警方看到事態嚴重,

馬上去他的兩個網友家逮人,

破門而入後,看到裡面空無一物,

只有他女友躺在地上,

手指被人狠心的硬扯下來,

警察將她趕緊送往醫院;

幸好及時搶救,不然她就沒命了,

他去醫院探視女友,

看到那美麗的人兒被人折磨成這樣,

心痛的他不知如何是好,

警察先生要他先不要回家,

要他去旅館好好的休息,

他們會在這裡保護他女朋友的安全,

也會派人保護他的安全,

他吻了他女朋友,

和她說明天他會再來看她,

女友也要他自己一切都要小心,

他就回去了。

深夜的時候,

她從醫院的窗戶迅速的爬下來,

她攔到一台汽車,

將裡面的人殺害,穿上她的衣服,

開車前往她男朋友所住的旅館。

隔天清晨,

新聞頭條登出一則駭人聽聞的消息,

一名被警方保護的男子遭人殺害,

而他在醫院休養的女友,

消失無蹤。

警方事後查閱了那網友在網站所登記的資料,

發現原來兩個人的身分都是同一個人,

 資料所登記的就是被害男子女友的身分。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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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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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後
2008/11/23 20:40
癡笨 迷失  終於看懂整個劇情 謝謝
小哆啦(a19821216a) 於 2008-11-24 17:44 回覆:

對呀!我也是自己修改過後才感覺比較通順一點...

不然連我自己都看不太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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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算........
2008/11/21 21:32

經過你修改之後

總算看懂整個大綱了(鬆口氣)

現實生活中真有這樣的雙重性格的人ㄝ

似乎也有增多的趨勢,為數還真不少哪!!

小哆啦觀察社會現象很仔細很入微ㄡ

把整個社會很多問題&現象濃縮到你故事情節中

我覺得這就是你寫文章厲害的地方說


小哆啦(a19821216a) 於 2008-11-22 21:05 回覆:

太好了,表示我改的終於可以讓人看懂了(真開心...)

在網路世界裡的人是活在文字下的產物,

我們接觸不到,也看不到,

所以不知道那個人會是誰??

很多人會創造很多身份在網路世界裡面,

有時會虛幻與現實分不清楚呢...

在網路世界中太多人在看、使用部落格,

有太多人,把自己的很多週遭的事物都放在部落格上,

有時暴露太多了,

反而會引來恐怖的後果呢....

其實這篇文章的故事我是參考漫畫裡面的故事,

原本的故事是說一個女孩交了兩、三個筆友,

時常通信件,然後中間起了爭執,

後來才知道原來那些信件是她自己寫給自己的,

最後引法自殺的行為,

這意指是說明現在社會上人與人之間的疏離,

產生了寂寞,讓人展現出精神分裂的行為...

這真的很令人深思呢....

sabina又誇獎我了....真是不好意思捏..

謝謝您的呢!感覺在這兒大家真是支持,

好開心喔.....


*★°追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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霧煞煞
2008/11/20 17:38

原來那兩個網友,

就是他和他女朋友自己~~~小哆啦 我還是不懂那2句小哆啦 小哆啦


小哆啦(a19821216a) 於 2008-11-20 18:55 回覆:

哇!那我要改改結局了,

這指的是其實一開始就沒有四個人,

只有兩個人,

但是主角還有他女朋友,

兩個人都有雙重人格....


sh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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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乎意料
2008/11/20 08:09

好像電影情節

故事結局出乎讀者的意料

你可以寫懸疑小說了耶

小哆啦(a19821216a) 於 2008-11-20 18:57 回覆:

嘻....終於...有看懂的人兒了呀...

不過我還是要改改故事內容..

馬上來改變一下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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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
2008/11/18 17:27

為什麼查出來的網友會是他和女朋友?

那不就是故事中的網友只有他&女朋友兩個人來扮演的嗎?

還是我會錯意了?

我再多看幾次ㄏㄡ.......


小哆啦(a19821216a) 於 2008-11-18 23:30 回覆:

對對!!就是他倆人呢~~~

其實兩個人都有精神分裂..

原本我想寫只有女生有精神分裂,

一個人擁有三個人格,

在和他交往,

最後女生自己的人格被另外兩個人格殺死,

然後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

拿著一把刀,慢慢的走進他的房間(原本想這樣寫結局的)

咦..這樣想想,好像這樣比較好耶,

sabina你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