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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21 18:46:01瀏覽1270|回應4|推薦40 | |
轉貼:放下殘酷的慈悲,拒絕商業化的放生! http://www.east.org.tw/16/release%20animal.wmv 本片中揭露當今台灣寶島的佛教放生盛況,其實是充滿著商業虛偽的形式放生,這樣的放生活動,無疑有違佛陀的本懷,何以故?從片中得知,現在的宗教放生活動,並非如法放生護生,說穿了其實只是在演一場戲,以期自我心中安慰言:「喔~我精進的修無畏布施!我來世必得色身長壽無病!」 其實現在的放生的方式,並非是經中所謂的:「若見世人殺畜牲時,應方便救護解其苦難。」(註一)因為現在宗教團體放生方式,並不是在你看到畜牲即將被殺害的情形下,而將牠買下來放生,以解救其被殺的苦難,所以並不符合佛陀精神「以慈心故行放生業」。 所以片中放生活物的來源,其實是透過獵人預知宗教團體有放生活動的需要,而以商業化的方式以網籠,在山區野外大量補捉,甚至以繁殖眷養的方式來屯積大量的活物,以等待這些宗教單位的下訂單採購,這樣的補捉、囚禁、運送、再任意放生的過程,眾生所受的苦難及死亡是誰造成的呢?更何況大多的獵人在放生活動結束後,又偷偷的把他們補捉回來,待價而沽!於是這被放生的眾生,就在這一捉一放的恐懼中不斷的折磨與輪迴,而你為了修無畏施功德,或是為親人祈福消災的心意,背後卻是如此骯髒的與殘忍,試問這樣的放生有何慈悲或功德可言呢?說穿了不過是與那些獵人造下殺生的共業罷了!也就是說這些花大錢放生的「大善人」與那些獵人販子,其實都是共犯結構,就像是養豬殺豬的人與買肉吃肉的人是共犯結構的道理,未來都要承擔這殺生的因果。 別找藉口說:「不知者無罪!」要知道:因為自己的無知,而妄造殺生共業者,所犯的是癡業,而癡業卻是與畜牲道相應。所以吃肉的人,圖口腹之欲,而花錢買放生的人,圖的是心理上的安慰;試問當你知道了這放生的內幕,你還能心安理得嗎? 所以末學在此奉勸各位欲修無畏施的佛子們,快快停下這種集體放生的法會,只要是任何大型集體放生的法會,其中的活物,絕大多數是用這種不道德的商業化模式所得來的!我們甚至應該去質問過去所曾經放生的宗教單位,問他們:放生動物是怎麼找來的?是不是符合「若見世人殺畜生時」所被救回來的呢?
結論︰正確的放生方式,最好以身體力行,如此功德較大,才能符合經中「自手施」的功德(註二),福報之所得不必經由他人之準許及控制。再者,最好以即將被殺煮食之野生動物為原則,並且不可讓商人知道你是買回去放生之用,以免讓商人產生再捉回來賣的想法。而且買之前也要問清楚是從那裡抓來的?了解牠的習性。放生之時,你可以回到被抓的地方放生,如此牠們很容易找到回家的路或與親人相聚。再一點,經由人為從小飼養長大的魚鳥狗兔等,及幼小動物沒有自行謀生的能力,或者已經受重傷斷腳截肢病得奄奄一息的動物,也不適合放生,除非你有時間能力去把他養大或治癒好,讓他有了謀生能力再行放生,或是照顧牠一生! 否則因為自己的無知、濫慈悲而間接在殺生,豈不冤枉?
所以我個人不建議以主動刻意的方式,去找這些經濟動物來放生,或是花大錢去買魚池裏的全部魚來放生,或是去花大錢來買個農場,把救來的經濟動物由自己養一輩子,把一生的時間精神積蓄,都用來照顧這動物,難道這是佛陀創教的宗旨嗎?要知道世間之人愚癡顛倒,不信因果,逞口腹之欲,才會有如此殺生食肉之行為,若要達到徹底的護生放生,還是要從護生遵重生命的教育做起,勸導吃素的好處,及深信因果報應,這才是解決經濟動物被殺害的根本之道。
※註二:《優婆塞戒經》卷4:「善男子!有智之人施有五種:一者至心施,二者自手施,三者信心施,四者時節施,五者如法求物施。」(CBETA, T24, no. 1488, p. 1054, b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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