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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1/21 14:12:22瀏覽107|回應0|推薦0 | |
這個問題應該從"娘家爸媽"的立場來看。 娘家爸媽,對於"小姨子的姊夫"肯"委屈自己"來住在"娘家",已經覺得是"很難能可貴"了,更何況人家女婿還"肯拿出一萬"的"住宿費和嬰幼兒保母費",更是"仁至義盡"了。 如果你到了當外公外婆的年紀,居然有機會可以享受本該屬於婆家"含飴弄孫"天倫之樂的權利,相信半夜都會笑醒,絕對不會想哭。 嬰兒的哭聲,在外公外婆的耳裡聽來,那可是"美如天籟"呢... 只不過,年紀輕的小女孩,還不會懂得"欣賞"就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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