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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30 17:29:59瀏覽127|回應0|推薦0 | |
你們知道為什麼彩虹法一直沒辦法通過嗎? 因為總是"說一般人沒辦法聽懂的話"... 去年立法委員已經把所有的善意全用上了,....只有更好...沒有極限...想不到彩虹還是不滿足...一直說決不接受"專法"...硬是不肯接受... 這才讓法案沒辦法通過....既解釋不出"專法哪裡不好"...也解釋不出"為何不要專法"...只用一句"歧視"打遍天下,到處說人家歧視....讓"一般人"完全弄不清楚問題在哪裡... 彩虹的這個情況一日不改,彩虹法就一日沒辦法通過... 我是實話實說,聽得進去還有希望...聽不進去...就算了..... 這個問題,只需談大原則,不應談細節...因為大原則還沒協定好...細節依現階段來說,是屬於:"尚未出現具有討論價值的項目"...的狀態... "專法"可接受 ,一切就解決了... 拘泥在"一般人"..."多數人"...這種小細節上...對問題的本質,並無助益... 彩虹應該說服大家,為何不願意設"專法"... 只憑一句:"歧視"...說服力太弱... 如果歧視二字可以無限上綱,我也可以主張說:"原住民族自治法"是"歧視"啊... 原住民的自治,不應該設"專法"啊...應該在所有的報紙,雜誌,公文,都"同時並列"原住民語啊... 電視電影,字幕只有"中文","英文"...是歧視...都得改..... 路牌,地址...都得用原住民語標示...不管使用者是不是看得懂...都得並列... 否則就是"歧視"..... 還要舉例嗎?... 好玩嗎?...做得到嗎? 為少數幾個人,影響到絕大多數人的生活,...好玩嗎?歧視嗎?真的最有資格說歧視的人,是原住民,他們都可以接受"專法"了...彩虹有何不可?...說出來嘛... 說嘛...說出個道理嘛... 原住民都可以接受"專法"... 彩虹為何不行? 解釋一下啊... 要知道.............這才是最重要的問題哪... 就事論事,這是個大哉問。 問題出在於,"同性婚姻"政府願意開放"專法",但他們不願意啊... 他們就是要用一般法... 問題是:明明就不是一般人,如何用一般法? 他們說,只要列"專法",就是""歧視""... 意思是:類似"原住民法"..."身心障礙保護法".."兒少保護法"... 這些讓他們看起來有"被歧視"的"感覺" ....???有嗎?專法沒問題啊....怎麼會有"歧視"的感覺呢?... 總之... 是因為這樣才談不攏的,不是政府不開放... 把問弄清楚...問問讀者: 給專法,他們不要,一定要把層次拉到:普通法... 然後...唉..自己看範例: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60824/934973/ 這還只是一個小例子,餘依此類推... 你還真的覺得,一般人...真的不會受到"任何"影響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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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