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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4 04:35:41瀏覽158|回應0|推薦0 | |
明明是只要立法院依"酒駕連坐法"條例,推出"狼師連坐法",即可解決的小事,這麼簡單的事,還能硬扯到通姦除罪化?你要不要也乾脆說,酒駕除罪化,可以減少車禍死傷人數???.....真是...XXXXXX???...... 看好了:連新聞稿我都幫你擬好了...直接拿去用吧...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日初審通過《補習學校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若條文通過,除了狼師罰鍰提高、吊扣補習班營業執照照加長為兩年,未來開設補習班,同補習班的教學者與經營者將被「連坐」處罰,而五年內兩次"被投訴者屬實"者,將有可能在補習班門口加置「狼窟警告」螢光閃光燈,以示警惕。"" 先這樣,若能再加個"第三次被投訴屬實,則該補習班無限期停業,該補習班營業執照自即日起無效,的條款",就更好了... 依照實務經驗,"窩裡反吹哨"條款,是冤案最少,也最有效的方式... 暫時讓我靜一靜",按中文的意思來解: 第一個"靜"是動詞,出自"水靜河飛"(香港話),意思相當於中文的:"暗潮湧動",水面雖然"平靜",但是"河底下的水卻是飛快的湧動"。 第二個"靜"字,是名詞,出自"動如脫兔,靜如處子",處子,是處女的意思,一般解釋為還沒有性經驗的女孩子。 所以意思很明顯了,按照中文的解釋,"暫時讓我靜一靜"的意思就是說:"現在請你們先"暫"停找我,因為此"時","讓我"正在忙著"暗潮湧動著一個處子"呢。 我們要的,是壓迫衛服部,趕快訂出一個法案,"凡有包庇狼師者,該公司自即日起,宣布停止營業,並立即停止營業執照效力,公司資產立即假扣押,並進行清算,確保所有投資人均分公司殘值"... 唯有這樣的法案出爐,才能真正嚇阻事業經營者的邪門歪道,也才能確定保護所有未來可能成為房思琪的小朋友不再發生啊... [更多評論] http://classic-blog.udn.com/WuowuTaiwanNo1/1019496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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