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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7 08:17:39瀏覽3022|回應0|推薦0 | |
佛本生經》之"十王法"----兩千五百年前佛陀對國主及官員的告誡取自http://blog.ifeng.com/article/2863657.html兩千五百多年前佛陀住世的時代,與當今社會一樣,也存在著不以正義和公正治理國家的國王及其王公大臣。人民受到壓榨、掠奪、虐待與迫害、苛捐雜稅、酷刑重典。 佛陀對這種有違人性的不人道的施政,深感悲憫。《法句經》中記載著說,佛陀為此特別講到了關於開明國主的問題。佛陀把當時社會經濟與政治背景和自己的見地結合在一起,真正的體會其意義。 佛陀使人瞭解到一個國家的首腦人物們——國王、大臣以及各級行政官吏們——如果腐敗不公,則整個國家也隨之腐化墮落而失去和諧與快樂。 一個和諧快樂的國家,必須有一個公正廉明的政府。這樣一個公正廉明的政府如何能夠實現,在《佛本生經》裡面講述的“十王法”(國王的十種職責)中,佛陀做了解釋。 雖然當今社會“國王”一詞與過去的“皇帝”不可同日而語,但是,“十王法”仍可適用當今社會的一切各級政府行政官員。 執政的人,不可貪著財產,應當為了人民的福祉而散財。 決不可殺生、欺詐、偷盜、剝削他人、邪淫、妄語及飲酒。也就是恪守居士的五戒。 不但本身不肯傷害他人,並應盡力提倡和平,阻礙戰爭以及一切運用暴力毀傷生命的舉措。 必須能夠忍受困苦艱辛、諷刺羞辱,不生嗔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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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