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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條邏輯謬誤-2
2013/11/21 10:49:04瀏覽219|回應0|推薦0

第二條:錯誤歸因

你從兩個事物可能存在相關性,就得出一個事物是造成另一個事物的原因。你看到了兩個事物同時存在,就覺得其中一個事物是另一個的起因。你的錯誤在於,同時存在的兩個事物未必有因果關系,可能這兩個事物有共同的起因,或者兩個事物根本沒有因果關系,它們直接的共存只是巧合。一個事情比另一個事情先發生同樣不能說明兩個事物肯定存在因果性。

例子:小紅指出,過去幾個世紀全球海盜數量減少,全球溫度在升高,從而得出是海盜的數量的減少造成了氣候變化,海盜能夠降低全球溫度。小紅犯了錯誤歸因的謬誤。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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