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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泉系列─回應篇
2005/09/27 16:47:05瀏覽1406|回應1|推薦14
中華民國溫泉發展協會理監事在2004年11月22日達成共識,將邀請產官學界共同制訂溫泉水質標準,由協會推動「溫泉標章」制度,通過檢測的業者才可以貼標章。溫泉協會並在23日下午舉行記者會公開說明。

本報昨天獨家報導,許多溫泉水不是「原汁原湯」,不少業者用回收溫泉混充原湯,消費者全然不知。消息批露後,喜愛泡湯的民眾紛紛要求業者說明;業者擔心若未迅速回應,恐影響未來生機。溫泉發展協會因此推動認證標章制度,以「自律自救」方式挽回消費者信心。

此外,台南縣長蘇煥智昨天已要求縣府交通觀光局,廿六日邀集關仔嶺溫泉業者,討論建立溫泉認證標章制度。

主管溫泉業務的交通部觀光局局長蘇成田表示,在溫泉法施行細則還未完成前,觀光局樂見業者自律推動標章制度。

中華民國溫泉發展協會理事丁兆基、台北縣烏來溫泉發展協會林茂英等人說,此事對溫泉經營者來講,是危機也是轉機,正是推動「溫泉標章」最好的機會。

協會秘書長王文清指出,協會一年多前曾在台北市紗帽山溫泉區實施過短暫的「溫泉標章」制度,當時近卅家業者中有半數取得標章,並在門口懸掛,供消費者辨識,因未參與標章認證的業者強力反彈,最後不了了之。

王文清說,當時溫泉法尚未制訂,協會推動溫泉標章制度不易,但溫泉法已在去年七月通過,明訂未來須有溫泉標章制度,只是施行細則遲遲未定,仍由水利署、交通部觀光局等單位研擬中,協會才決定在過渡時期自訂「溫泉標章」,有信心可順利推動。

丁兆基、林茂英等人表示,取得「溫泉標章」的標準如果光由協會自訂,可能無法消除消費者疑慮,有必要邀請產官學界參與,一起研擬可昭公信的評量標準。

丁兆基等人強調,為建立標章權威,協會還會建立一套稽查制度,不定期抽查領有標章的業者,確保業者不會在領取標章後仍然作假,破壞標章公信。


( 時事評論環保生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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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居者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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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溫泉
2005/10/02 16:12

有那些是真的啊?

陽明山的馬槽溫泉是真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