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文章 張通榮關說案/酒後毆警 院方要婦做精神鑑定
張通榮關說案/酒後毆警 院方要婦做精神鑑定
【聯合報╱記者牟玉珮/基隆報導】
2013.02.22 02:24 am
基隆地院昨天審理巿長張通榮被控縱放人犯案,因被控酒後毆警的廖婦曾稱患有躁鬱症,院方表示將函請醫院做精神鑑定,瞭解她當時行為是否受到疾病影響。
基隆地院昨天上午開審理庭,被告張通榮等人均由律師陪同出庭,法院並傳事發當天值班潘姓警員作證。
張通榮的律師質疑警方對廖婦動作粗暴,上手銬腳鐐執法過當,導致廖婦手腳瘀青,但潘員說,當時因廖婦在門口不配合,擔心她摔到樓梯下,才會拉她進所,後來因她亂踢,才會上腳鐐。
由於張通榮的律師反覆勘驗分駐所內監視器影像光碟,要求釐清上手銬腳鐐的過程,期間還因法庭電腦無法播放光碟,中斷開庭,公訴檢察官吳廣莉不耐,提出異議。
吳廣莉指出,廖婦妨害公務在前,張通榮等人縱放人犯在後,勘驗警方執法片段光碟,與待證事實無關,偏離本案審理重點。審判長陳志祥、承審法官周裕暐、陪席法官李辛茹3人討論後,要對方律師別花太多時間。
廖婦陳述意見時,怒指警察找碴,辯稱當時並沒喝酒,也沒打王姓女警,只有按下女警的手,阻止她拍攝,「我不是名人、藝人、名媛,為什麼要拍我?」女警自己打自己,然後誣賴她。
周裕暐問她是否曾酒駕被判刑,她肯定的說「沒有」,但周提示她酒駕前科,她回應「這已經好久了,也是一個誤判」。她希望審判長還她清白,並問手腳受傷是否可告警察。
【2013/02/22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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