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近日裁定,川普總統援引《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推動的「對等關稅」缺乏充分法律授權,屬行政權逾越國會授權範圍,因此失效。這不僅否定了關稅本身的合法性,也動搖了以此為基礎所進行的一系列談判架構。換言之,原本以「對等」為名的稅率安排,其法律地基已被抽離。美國政府雖改採《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臨時性全球關稅)來補強法源,但美國的貿易夥伴普遍進入觀望與重估階段,避免在制度未明朗前過早兌現承諾。

觀察主要經濟體的反應,可以看出成熟國家的共通邏輯:保留籌碼、延後承諾、以制度穩定為前提。歐盟即啟動法律重估程序,部分成員國國會暫緩批准既有安排,並明言若關稅基礎改變,協議條件必須重談。日本與韓國則檢視對美投資時程與產業補貼條款,未再提前兌現龐大的投資承諾;印度重新盤點農產品開放與採購條件,把國內政治成本納入評估;加拿大與墨西哥則依《美墨加協定》框架檢視保障條款,保留對等回應空間。這些國家並非反美,而是堅持談判必須建立在穩固法源與可預測制度之上,同時把「時間」當成籌碼。

反觀台灣,民進黨政府誇大宣傳將關稅降至15%是一次成功的「對等談判」,但這個稅率背後,伴隨龐大的對美軍購與能源、農產品採購計畫、企業赴美長期投資承諾,以及國防預算占GDP3%的政策宣示。整體成本遠超單一稅率本身,卻在公共論述中被簡化為「降到15%」的成果展示。如今美國最高法院已否定原關稅架構,等於談判基礎動搖,各國紛紛暫緩或重估,唯獨賴總統還強調《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沒有一絲要改變」。這種過早鎖定立場的做法,在談判技術上不僅顯得冥頑不靈,甚至愚昧無知。

其一,談判彈性被自我壓縮。當他國以觀望換取時間、以暫緩累積籌碼時,台灣卻主動放棄重新議價的空間。若美方未來依新法源調整全球稅率或附加條件,台灣已公開承諾「不變」,迴旋餘地勢必受限。

其二,成本結構可能失衡。對美大額採購與投資本應與關稅優惠形成動態交換,如今關稅基礎改變,卻未同步檢討承諾內容,恐使產業承擔較高的不確定性。特別是出口導向的機械、石化與農業部門,若面臨全球統一新稅率或他國取得更佳條件,競爭力可能被侵蝕。

其三,政治訊號凌駕經貿技術。強調「沒有一絲要改變」固然可展現對美穩定姿態,但在制度動盪期,過度政治化的表態反而削弱專業談判團隊的調整空間。成熟經濟體的作法顯示,真正的可靠夥伴並非無條件追隨,而是在法律與利益重新界定時,提出合理修正與對等要求。

總結而言,這場風波已證明所謂「對等談判」並非單一稅率的勝利,而是包含龐大財政、產業與國防承諾的整體交換。當交易基礎出現變動,理應全面盤點成本與風險,而非以政治語言封存討論空間。若台灣無法在戰略合作與經貿彈性之間取得平衡,最終承擔代價的,將是產業競爭力與財政壓力,而非宣傳口號本身。

(作者為佛光大學公共行政與國際事務學系教授、台灣對外關係研究暨發展協會副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