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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15 09:48:56瀏覽18270|回應2|推薦5 | |
1/13: 發現離婚半年的前夫戶籍居然還沒遷走,傳簡訊請對方儘快辦理,對方卻還想撒謊,說早已遷走。 隔周到戶政事務所辦理強制遷出, 1/19: 前夫傳簡訊告知已經把戶籍遷走(為了確保真實性,我還是等戶政事務所通知好了 離婚半年多了,前夫戶籍遲遲不遷走,我真不知道,他究竟想怎樣? 去年六月離婚時,協議書上清清楚楚,寫著離婚後,請前夫搬離先父買給我的汐止山上的住所,去年六月辦理離婚當天,他藉口說沒有帶父母家的戶口名簿,所以無法辦妥遷出手續!所以當時請他在離婚後一周內自行遷出,我也相信他會說到做到。去年九月,發現前夫的國民年金繳費通知,還是寄到汐止住所,那時我傳了簡訊通知不要再將信件寄到汐止去,也沒想太多。 但是我錯了! 直到這次大選,我發現前夫的投票通知,寄到汐止住所,經過跟區公所查證,確認他過去半年,遲遲未去辦理遷出。 Anyway, 我對於他說話不算數,一點也不訝異...... 當我打到他爸媽家,照樣跟認識他後的過去兩年內,家中電話總是直接轉語音,於是我分別傳了簡訊,到前夫跟他的母親的手機,投票前一天晚上六點要下班時,他回電了。 *** 第一通: 他:「妳找我呀?」 我:「我有傳簡訊給你,你沒收到嗎?」我心想我簡訊寫得清清楚楚,不需要問吧! 他:「沒有收到,有什麼事?」啥鬼,同一支門號,未接來電顯示有,簡訊會漏訊?!不過有沒有收到不重要,反正回電了就電話再講一次。 我口吻平靜地告知他的戶籍還沒遷出,請他儘快遷出,並告知投票通知單上的投票所地址及頁數,他說他很忙,所以還沒有去辦理戶籍遷出,又說應該不會去投票。我聽了之後,拜託他快點遷出戶籍,然後我就掛掉電話。 結束通話沒多久,他可能看到簡訊了,又打來了第二通。 這次他開始瞎掰: 「我其實之前就已經有將戶籍遷出了...我也不知道為什麼通知單還會寄到汐止山上去...可能是遷出還未滿六個月吧......」 喂~該不會是光看簡訊內容,以為我只知道他的通知單寄到汐止,所以還想騙?另外第一通說很忙還沒空去辦遷出,第二通又說想起來已經辦理遷出,是怎麼一回事?有沒有遷出,難道失憶? 殊不知我早跟區公所確認他的戶籍還在汐止我的房子那 他投不投票,以及忙不忙,我也不想知道,我只希望他能遵守離婚協議,把戶籍遷出,我不想我死去的父親大人留給我的房子,還有他的戶籍存在!而且我媽知道一定會很生氣,因為我們一家人都很重視承諾,最討厭說謊欺瞞的人! 於是我沒等他瞎掰完,只說:「別說了,你快點遷出就好了。」就把電話切了。 當我掛了後,他馬上又打來,卻不出聲。 「嗯」我打破沉默,我耐著性子聽他能說啥。他:「湛筱芳,妳幹嘛掛我電話!」聽他講完他說:「我其實已經有把戶籍遷出了,可能是選冊資料造冊時,還沒有更新,所以通知單才會寄到汐止山上去!」 然後對我掛他電話的事情,開始鬼吼鬼叫、破口大罵! 我不懂兩人都離婚了,戶口沒遷就快遷,幹嘛還要編故事騙人? 總之他講什麼,都不重要,我再度把電話掛掉。理由很簡單,區公所的戶政記錄,是不會說謊的。況且離婚都半年了,戶籍不遷走想幹嘛!? 雖然,早知道在去年2/8,發現這男人說謊成性後,就知道我完全不需要去思考他的言語中邏輯破綻跟合理性了,也不要去幫他想他有什麼毛病或苦衷,多跟他說一句話,就讓我對他的印象更差! *** 剛剛,跟母親提了這件事情,這次母親大人有點火,要我星期一就去寄存證信函,別再有任何牽扯了。 親愛的老媽,我也不願意歹戲拖棚呀!要不是星期六那天投票,區公所沒上班,我就去辦了! 必要的話,這次我會寄存證信函,確保他快點把戶籍遷走的! ::保障自己權益,做了點功課:: 戶籍法第50條第1項:「全戶遷離戶籍地,未於法定期間申請遷徙登記,無法催告,經房屋所有權人、管理機關、地方自治機關申請或無人申請時,戶政事務所得將其全戶戶籍暫遷至該戶政事務所。」申請將他人戶籍強制遷出。 全戶遷離戶籍地,未於法定期間(3個月併計30天)申請遷出登記,經查無居住事實且無法催告者,可由房屋所有權人、管理機關或地方自治機關申請,戶政事務所得將其全戶戶籍暫遷至戶政事務所。 話說戶政事務所 好貼心,都還會傳簡訊通知我前夫戶籍強制遷出案的處理進度,戶政人員告訴我因為這次選舉的關係,很多民眾都會發現自己的戶籍存在著幽靈人口,申請強制遷出的案件也激增 (之前躲了四個多月,才肯出面辦離婚,現在又拖了半年還不把戶口遷出我爸的房子,真不知道他想幹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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