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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旺中併購案
2012/08/08 18:08:07瀏覽569|回應0|推薦2

前一陣子在媒體掀起驚濤巨浪的旺中合併案,旺旺中時集團欲併購系統業著中嘉集團,引發媒體壟斷和公器私用的爭議,不少傳播學者抗議,文藝界名人也陸續帶頭發聲反旺中,然而本案再度凸顯了中華民國法律的不足之處,不足到無法阻擋這股合成的媒體巨獸吞噬我國的媒體。

何謂旺中?何謂中嘉?
(一)旺中,就是「旺旺中時集團」,是一個橫跨食品、媒體等產業的企業集團。
目前旺中集團擁有的媒體有:中天新聞台,中天綜合台,中天娛樂,中視等四個有線電視頻道;中國時報,工商時報,時報周刊,工商時報,旺報等平面媒體

(二)中嘉,為「中嘉有線電視」系統業者,以有線電視事業為主要發展基礎,透過旗下十家系統台:長德、麗冠、萬象、吉隆、家和、北健、新視波、三冠王、慶聯、港都等有線電視系統台,深耕地方多年,服務範疇涵蓋部份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北桃園、臺南市、高雄市等,提供全省多達百萬用戶之類比電視服務。此外,還有寬頻網路的業務:bb寬頻、bb光纖、bbTV等。

敝人家裡第四台的業者是新視波,剛好屬中嘉集團,而且此區僅此一家。但是敝人想看的頻道Star World這裡沒有,這樣的問題不知道其他人有沒有遇過?光有線電視業者壟斷市場這件事情敝人就非常不滿意(他們是說合約問題沒簽到)。而旺中與中嘉合併之後,必然會對於頻道選擇有若干影響,那麼,我想看的頻道是會變多?還是越來越少?值得懷疑。臺灣的法律也沒有對系統的垂直整合與地區系統業者是否獨佔市場的界定有任何相關規範,使得NCC若是瞎子摸象,我們也束手無策,只能訴求群眾運動來獲得政府重視,實在危險。

這次的旺中併購案號稱是亞洲地區五年來最大的一件媒體併購案,學者黃國昌擔心一但併購案通過,旺中集團將攏斷國內的媒體,於是在7月25日與臺灣大學新聞所教授張錦華召集了中研院副研究員黃國昌以及其他10位學者前往抗議。

2012年7月25日,NCC對該案進行最後審議,最後做出「有條件通過」的決議,其條件主要有三點:
1.中視新聞部應設立獨立編審制度
2.旺中集團蔡衍明與關係人需與中天切割;關係企業、關係人的姻親、血親都不可擁有「中天新聞台」
3.「中視新聞台」無線數位台應申請更改營運計畫為非新聞台

相關資料文件要送至NCC確認,併購案才能有效過關。不過旺中集團並未立即答覆。蘇蘅表示,這3項停止條件是政府機關所做的行政處分,不需要旺中同意,若旺中不予執行,此併購案之許可就視同無效。

這些天下來,媒體與社會輿論上很難看到幾個公正客觀的報導,彼此都有自己的立場,這樣的問題也造成意外的插曲。是不是只要梗夠屌,就可以不管是非公道?

走路工事件,在證據沒指出黃國昌教授涉案前,媒體不應過度影射,一切要尊重司法調查。不過陳生轉貼圖事,重點應落在陳生做的轉貼圖動作,只要有貼圖,就要承擔法律責任,這無關乎是不是該圖的製作者起頭者。好比說,就算這圖的原作者不是陳生,他拿來轉貼公開又加上個人註解也是會負法律責任的。陳為廷雖然聲稱圖不是他做的,但是,貼文跟圖他是確實跟進的,他一直辯解說圖不是他做的,但重點就不在這裡,他轉貼圖外又附上自己的髒話文,他就是絕對參與了這個貼圖散布消息的事,至於說圖的內容怎麼樣,他自己本來就要判斷真偽或查證,因為是關他人名譽,一切應就事論事,而不該動不動就拿背後的鄉民當後盾,畢竟真理不是看人數多寡,而是事情是對就是對,錯就是錯。難道反對旺中案需要靠這轉貼圖不可嗎?難道不能再光明磊落一點嗎?本來輿論會贏的變成玩到輸,又被轉移焦點,怪誰?更有人把反旺中跟聲援陳為廷做連結,個人認為沒有道理。

對於朱學恆(我不會稱他為宅神,因為神只有一位,就是耶和華)關於此併購案被問回沒有關切反遭部分網友撻伐事件,雖然有人同情他躺著也中槍,不過也因為他平日關注某些特定議題跑得太快太用力(如批MA幫毆人事件),且有搭順風車之嫌(選擇議題站在比較容易討好民眾的一方),部分網友會有這樣的情緒反映應屬合理範圍,這說明了要當一個正義使者哪有這麼容易?

總之,很多人都有各種特定立場,把一件該好好討論的大案搞得四分五裂。臺灣島上的人啊,凡事務求公正客觀是有這麼難嗎?

各位只要搞清楚一個原則,真正的公理就是可以把複雜的事情簡單化。若聽到有人把簡單的事情說得很複雜,或是把複雜的事情說得更複雜,那麼,那人絕非善類。


馬太福音 5:37  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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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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