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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這算不算家暴?
2011/06/03 21:08:34瀏覽307|回應0|推薦0

有一位長輩朋友,老先生他高齡90歲,平時拿柺杖行走,最近這幾個月退化得很快,已經不良於行,須坐輪椅或她人攙扶或揹負才能外出。他唯一的嗜好就是外出跟朋友吃吃喝喝聊天,老先生腦筋很好,對於他年輕時背誦的詩詞,還能朗朗上口。

在上個月中,他跟他的一位朋友說:我可能會被我女兒軟禁,把我手機沒收,我肚子餓她又不給我吃東西......可以幫我報警嗎?

老先生提出這樣的要求,他的朋友一時的念頭認為這是他的家務事,不方便處理,遂沒有幫他報警。

這次之後,他的朋友們打電話給他,他的手機已經直接轉成語音,去他的家探望他,也被擋在門外(家住樓上,樓都上不去,被擋在大門口),老先生形同被軟禁。

原本隔天要去住院(最近檢查發現身上有惡性腫瘤)也沒去,這是第二次晃點醫院(家屬要陪老先生去醫院,但都沒去),一個領有殘障手冊、行動不便的老先生,家屬不帶他去住院治療惡性腫瘤,難道家屬有更好的方式替他治療嗎?

兩個禮拜後,他的朋友看狀況不對,且最近做夢時常夢見老先生痛苦的表情。於是打電話給臺北市的1999,原本要轉到社會局,結果接線小姐通報社會局後,還來不及跟社會局的人通上話,社會局的人就要求接線小姐把電話轉到110報案中心,請警察來處理。

警察處理的方式更妙,說會回報處理狀況也沒有,拖了一段時間去問,督察室的人說他們只能到他家樓下詢問狀況(可是沒問到老先生),這樣的狀況竟然也回報OK沒問題,這就奇怪了,當一般老百姓很閒沒事做嗎?(沒見到老先生、沒跟老先生說上話,憑家屬的片面之詞也可以回報成沒問題)警察還反問老先生的朋友:請問你們什麼關係?這種事,不是就不怕一萬,只怕萬一嗎?今天就是因為老先生是殘障行動不便,才會遭此對待,若他好手好腳,還用得著報案嗎?

後來打電話給某區的社會局,那裡的社工聽完事情後,回說:他的家屬有任何虐待他的行為嗎?有不給他吃東西嗎?怪了,問這些,警察都見不到本人了,南到要真看得出傷害才是家暴嗎?難道讓一位領有殘障手冊的老先生無法出門,也不准見客,形同軟禁坐牢限制自由,這樣不是家暴嗎?

這就是官僚,臺灣的首善之都竟如此虛應了事,毒塑化劑又算什麼?

還是我們的社會都個人自掃門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

臺北市的1999,幫不到這件事。
(後來聯絡了家暴中心,期待可以處理老先生的事。)

( 心情隨筆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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