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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4 11:28:40瀏覽2800|回應57|推薦41 | ||
王金平、柯建銘全身而退(至少目前的發展是如此),檢察總長黃世銘反被北檢以違犯刑事訴訟法用洩密罪起訴。馬英九好好鱉,為何會殺到屎尿流?搞成這樣裡外不是人收場? 不管馬英九是為了憲法上三權分立、制衡的大是大非,除邪斬妖鱉?還是為了自己燉十全老鱉大補湯? 這一次馬英九想當然認為,社會百姓及輿論媒體會站在他這一方,他是判斷錯了! 國會議長王金平關說司法,不是很簡單、明白,絕對黑白分明,不可踏的紅線、不可犯的錯誤? 以馬總統所受的西方法學思想、法律規範。是的!在美國、歐洲是一爆出,王金平確實惟有自動道歉、羞愧下台一途。 但是在台灣!民意代表為民、為己以立法權施壓關說大小事,可是公開的秘密。小到交通罰單撤銷、醫院喬空病床,大到安插官職、工程圍標、當財團門神,可說從達官富商到庶民攤販,與生活息息相關。 生活中人情世故莫不涉及關說、關心。 這一點是從政走正路少與他人三教九流社交、搏暖的馬總統所不熟悉、了解的。 台灣社會對事不僅是一個理盲濫情的社會,更是一個相信直覺認知,易受媒體操弄的社會。 人民普遍缺少對事情深思熟慮後下判斷的慢思,善於馬上從既有的情緒記憶裡反應是非、喜好。 也就是台灣社會是一個對事判斷,普遍不會花力氣、用智力計算思考後,再去理性反應的社會。 感官、直覺認知、依情緒喜好,才是台灣社會回應的模式。 而台灣法官也是如此! 所以要管離婚、通姦、家暴、財產爭奪、親子關係...等等為主要民事裁判家事的法庭法官,裁判具有憲政高度的王金平被政黨撤銷黨籍假處分案,可說強人所難! 燕雀焉知鴻鵠志?家事法官怎懂得什麼是茲事體大的憲法司法權不可侵犯?怎敢違反社會普遍只關心人情世故?哪懂什麼憲法分立制衡的國家大事? 勸合就成了法官察言觀色、順從社會普遍挺很會做人情世故王金平的安全決定! 往人多的地方站總沒錯!假處分抗告被駁回,就是家事法官最不會有危險性的裁定! 英雄不是人人可當,壯志未酬身先死的可是多如牛毛。 所以媒體說家事法庭的法官要當政黨的「太上黨主席」,可說是誤會他們了。家事法官只想安全的與人群站一起罷了! 離婚、外遇、小三、親子鑑定我明白。憲法大是大非?這是什麼碗糕?家事庭法官哪明白? 何況與台灣靠認知直覺、感官喜好、情緒化的社會大眾及投機、無恥的民進黨,嗜血唯恐天下不亂的媒體站對立面,這是需要抱著必死決心勇氣的! 這也就是為何黃世銘要找馬英九總統報告的原因! 不過黃世銘還是料想不到,台灣社會高喊要司法公平正義,其實要的不是具有普遍性標準的公平正義。而是只要判決對我有利,就是公平正義!滿足情感上的需求、金錢上的得到,就是好的司法審判! 更忘了打黃世銘,總比站在大是大非這方,打王金平、柯建銘容易、不會受傷! 這樣台灣以直覺、認知快思為普遍對事反應的社會,欠缺慢思能力的人民。 台灣民主法治要能成為帶領國家進步的成熟動力,還需要有更多時間的發酵及醞釀、沈澱。 王金平關說案!在歐美輕而易舉解決的事,馬英九為何好好鱉,會殺到屎尿流? 人民還沒有民主法治價值的成熟內化,沒內化到以直覺認知國會議長把手伸入影響司法,就嚴重不對之反應。這就是他不知道,誤判!成了這結局的主因。若今日馬英九有像「三民自」這樣的媒體在手上,可以引導人民直覺認知,那必然會有不同結果! 媒體用得好、用得正,對於易於情緒化社會,是有向上提昇人民公民文化的教化功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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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