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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通姦搞小三,龍應台尷尬什麼?
2013/03/18 10:59:14瀏覽3814|回應36|推薦33

文化部長龍應台3月14日在行政院會說,民主國家應該通姦除罪化,婚姻感情難道要靠警察和偵探維繫,台灣沒有除罪,使她在外國人權團體面前感到尷尬。

真的不知在台灣違背婚姻承諾,外遇通姦搞小三是犯罪,龍應台又沒有像李鴻源、吳育昇、林萬億那樣對不起老婆與人偷腥、捻情,在外國人面前有什麼好尷尬的?

外國人權團體的看法,就是玉音聖綸,放之四海皆準?人權?要人像個人,才有人權。不像人,像野獸、禽獸,自己都不尊重人了,配談什麼人權?

當一個華人國家的文化部長,這時就該理直氣壯回回去,教教這些高傲不懂尊重東方儒家文化的外國人,才是適格的表現!

西方人崇尚自由,男歡女愛隨性得很。個人自由高於對家庭倫理的維繫,男女看上眼,心蕩漾、下半身火燒起,管他郎有妻、妹有哥,喝了就上。看看老虎伍茲不重家庭,人一成名有錢就性慾橫流成慾虎,虎女郎一大堆,她的老婆不明不白就多了些姐妹。

反正在美國搞再多小三又不犯罪,名聲如何緋緋,只要有錢好辦事,家庭如兒戲,再爽就有。難怪西方社會雜交橫流,愛滋興起,維繫社會綱常安定只能靠宗教,兒童成長老是爸爸媽媽三、五人,不同家庭兄弟姊妹一大堆。

當然!各有文化及天性,不認同也尊重。

然!中華民族,儒家文化、道家影響,東、西方國情不同,倫常規範寬鬆有別,家庭觀念及傳統,更是迥異有別!五千年華夏厚實深邃、雋永流長的文化,豈是西方所謂人權團體的百年民主自由腦袋能懂的?

不是什麼都能用人權來制約衡量的!

人權!人權!多少罪惡都以你之名遮掩?多少污穢及霸權假你之名遂行?

人權與鄉愿、霸權、沽名釣譽之行,有時區分不開。

搞通姦、外遇責罪,何關人權?不用法繩之導正,替天行道、替地行軌、替人行義,難道還鼓勵敢的就去偷吃,有本事的就明著幹?婚約中強勢有錢有力的一方,就可以到處找滋潤?

狗男女處處可見,反正有錢、沒錢可擺平都不犯法。家庭裡雞飛狗跳,神仙、老虎、狗各顯手段,子女遭殃、流離失所,都是他家的事,司法都管不著,這樣好嗎?家庭倫常崩毀,可憐的不是無辜的小孩?動盪的不是社會安定?

對家庭制度及價值的保衛,是我們異於西方性泛濫、淫亂的珍貴基石!保守有保守的含金量!

搞完小三,破壞家庭,就能揮一揮衣裳,不留下一片雲彩?雖說清官難斷家務事,可是浮雲過波心,天雷勾動地火交會燒成不倫,可也不能說沒留下鴻爪、留下傷痕、留下恨。

青天一聲震天驚堂木,雖不一定能挽回往日山盟海誓、白首偕老之情,但確有不孤身憤戰的依靠,也能解情孽,消心傷,維繫社會不落野蠻之效。

滿園春色關不住,一枝紅杏出牆來。美則美矣,然!太招惹。

花徑不曾緣客掃,蓬門今始為君開。那也要郎未娶、妹未嫁吧!

不愛江山愛美人,浪漫是很浪漫。可是結髮之妻視為糟糠,可也華人社會文化價值不容,薄倖名難脫。

還君明珠雙垂淚,恨不相逢未嫁時。叩妮可侍寢,訪仲瑜薇閣,攬助理七夕,暗著幹那也讓其付出代價,才會怕。不然,被欺負的大都是紅顏!通姦有罪,既符合華人固有倫理觀念及文化民情,又能作為被背叛一方的有力武器,誰日有傷人權?

或許春風一度,幾度夕陽紅的龍應台,有其吃多德國豬腳的想法。

可是在台灣的土地上當文化部長,就該有東方華人文化薰陶下的擇善自我優越堅持,豈能外國人拿出他們的月亮,就不知所措,跟著自慚形穢,尷尬說圓呢?

通姦搞小三除罪,還是西方的歸月亮,東方的歸太陽。各有各的陰陽,不必隨之起舞,保留我們自己的面目!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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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改 : 七月七日夢醒時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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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應台提案通姦 尷尬小王露馬頭
2013/03/19 13:00
應台的通姦除罪化發言,

輕而易舉形成議題, 吸引媒體注意力, 減輕政府壓力,馬幫由黑翻身 卻不必實際作為.

這才是政務官手段,勝過劉憶如ㄋ ,


龍應台之尷尬, 超過媒體所知,

風流才女,豈無小王?

何況歐美,法所不禁?!


投票主題:你贊不贊成通姦除罪化?
文化部長龍應台出,我國法律與國際有落差,常讓她與他國人士討論人權時感到尷尬,她點出通姦罪正是其中之一…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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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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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19 11:52
嗯,[破壞一夫一妻制罪犯]..總算有個能上牆的!

不過,"重覆結婚"才是破壞一夫一妻"制".

而,"第三者"? 第三者也不是那麼可惡,因為婚外情是一個巴掌拍不響的..

總之,如果是刑法,那就是公訴.如果是告訴乃論,那就是民法.把法弄的模
稜兩可...唉,只不過是司法官們的賺錢之道而已..

frank0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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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鵲」瓶惹議?
2013/03/19 11:13

送一父幅老公小三肉搏春宮圖給教宗

民進黨保證滿意不尷尬



蜘蛛蝴蝶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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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好像有人說 善惡到頭終有報
2013/03/19 10:03

行藏虛實自家知,禍福因由更問誰?

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

也多少跟婚姻有關?


蛛織綑龜網 蝶舞天地框 噗嘻無奈天 蛛蝶問冷涼 ccc

庄腳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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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鵲」瓶惹議?教廷說OK
2013/03/19 09:50

「喜鵲」瓶惹議?教廷說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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惹誰的議???

還不是惹劉寶傑的議、還不是惹張啟楷的議、還不是戴立綱的議...還不是惹綠龜們的議

一瓶「喜鵲」而已,就是會咬的那麼多綠龜哇哇叫。


蜘蛛蝴蝶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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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c 給你們理性討論的機會
2013/03/19 09:47
[卻還是只能吐爛泥巴!]唉吆...罵起師父來了
蛛織綑龜網 蝶舞天地框 噗嘻無奈天 蛛蝶問冷涼 ccc

庄腳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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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你們理性討論的機會
2013/03/19 09:28

給你們理性討論的機會

給你們理性討論的機會

給你們理性討論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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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偉大、好神聖.....

X是龜,X反核


joycelinlin愷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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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看---。試討論
2013/03/19 09:25

家庭倫理基於"愛",愛的浮淺或愛被泠漠和觀念變化所侵蝕,真是現代家庭頗普遍的難題啊!

道德或法律,都是社會規範,為維護社會秩序和善良風氣。前者訴諸鼓吹,和羣衆壓力或輿論,後者繩之刑法處罰,大力警戒。像通姦這回事,用不用刑罰處理,是本地社會問題吧,各社會的大多看法可能不一樣呢。若訴之個人人權說合不合理,如阿Q先生指出,太濫訴了,實像放縱自由呢!當想:通姦之發生,不止乎兩個人身體的自主自由,涉及家庭破裂(即使是家庭幸福感先欠缺才外遇,仍是加劇家庭破裂難以挽回)。

再說,道德與法律的規範,前者可包括鼓舞美德成份,後者全是對抗有害的社會風氣。無通姦罪的社會,道德也不一定夠力啊,為何不屑他社會更以法律輔助呢?通姦這回事,無論如何屬於浮濫自由,有縱慾成份;否則法律上一夫一妻制,如何笨得插入別人的家庭呢?為何不能"知止",卻替自己找麻煩蒙上第三者的羞恥呢?

再說,通姦控訴,當事的通姦者二人皆當懲處。假設:不涉"通姦"字辭的人身指含(免人權說身體自主自由的口號),換一個法律名義:"破壞一夫一妻制罪犯",這樣易名,可不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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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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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19 09:13
嘻..果然爛泥扶不上牆...給你們理性討論的機會,卻還是只能吐爛泥巴!

庄腳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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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19 08:51

講通姦?OK

講除罪化?也OK

判死刑?也可商量

但是樓下每每提及邪妖無夜夢迴備莊您娘下降頭施法的ㄍㄢ女兒事情可就邪道不行了

綠!沒關係、龜!也可以,但是自甘為綠龜打手、整日造謠抹黑、邪魔之心路人皆知

可就有點枉做美國綠龜之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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