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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一戶不同意就不可以都更!那都更還要不要做?
2012/03/30 16:59:26瀏覽5516|回應71|推薦37

「文林苑」郝龍斌的拆屋爭議,意外惹起了台灣社會及媒體濫情的底醞發酵,造成了依法行政、兩年間不斷努力尋求不拆屋可解套的市長,被媒體及濫情民眾罵到臭頭的地步。

罵郝龍斌拆王家屋的人,認為郝龍斌是土匪、是圖利建商、是傷害人權的惡棍。連內政部長都落井下石、閃得很遠,深怕被石頭砸中波及。

罵郝龍斌的媒體說,郝龍斌應該考量選擇性執行。但是其實郝龍斌與內政部營建署都公文來往努力頻繁請示過,給的答案根本沒有不依法不執行的空間。怎麼媒體有辦法叫郝龍斌生出個瀆職、不作為的空間,不被其他36戶住戶及建商控告、監察院彈劾來?

大家都說都更條例是惡法、噁法。陳冲及李鴻源也說應該修法。但是在社會「一戶不同意就不能都更」、「都更不能以多數決來做」、「一戶也要給他居住正義的完全保障」、「政府公權力不該介入執行」。在這樣的社會輿論要求下,也就是說都更條例要納入這樣的精神~一戶不同意,也絕對要保障其居住正義。

換句話說,法條要規定所有土地房屋所有權人百分之百同意,不是三分之二、五分之四同意就可以。

且政府要坐山觀虎鬥、看都更計畫單元的居民自己演歌仔戲,只能在旁邊看著指點指點。

那我告訴大家。這法如果這樣修,那都更條例算是變僵屍條例了。

想要得到都更條例開宗明義的立法目的~促進都市土地有計畫之再開發利用,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增進公共利益。

那絕對是不可能的。

而若是內政部及立法院不滿足這樣濫情民意的要求,下次一定還會有效法文林苑王家的續集發生。這次的縣市長絕對只會不作為,學乖不會白癡去像郝龍斌這樣捅濫情馬蜂窩。

可是都更條例的修訂立法、不是為了讓台北、新北等大都市景觀更美化、大都市天際線俯視下,更有國際大都會的風情嗎?

也是要改善巷道狹窄的消防危險!

既然社會的意見一面倒向,一戶不同意就不能都更。公權力不能介入私人的都更計畫。

那好吧!大家就等著看來台灣台北、新北旅遊的外國人、大陸人,如何說台北、新北等人口密集的大都市印象。

破舊參雜、都市建築景觀落後!

寧願要如此!台灣當然也可以選擇一戶不同意就不得都更!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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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ROCgood&aid=6278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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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好笑了
2012/03/31 13:37
愚人節都還沒到呢就有人搶著娛樂大家.最有意識形態的小綠人說他沒有意識形態?

c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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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03/31 13:31
唉,草山先生,不用質疑我的分辨是非能力.

早在;

03122012 udn 你炸我家,我滅你族,你我的情誼真深厚!
http://blog.udn.com/cjs2008/6205834

我已經表明我的立場了.

我可不像您們,是非是因意識形態而異的!

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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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s在美國碰到警察逮捕時會放棄抵抗‥‥
2012/03/31 13:29

cjs在美國碰到警察逮捕時會放棄抵抗‥‥

因為他知道繼續抵抗是會被警察一警棍合法夯破頭的,

但如果他在台灣就會像那些抗議的學生一樣被逮捕了還抵抗!

因為他知道台灣和美國這種講『人權的國家』是不同的,

他們講人權也要法治為上,

但台灣的人權是cjs說了算!

PS:有次台灣綠龜派人到瑞士嗆葉金川,

帶頭的是一個住歐洲満久的黃姓女生(上次回來選台中議員不知道選上沒有)

一看到警察來就裝沒事人閃一邊去,(住久了就知道人家的法令會怎樣執行)

也沒警告自已的伙伴會被上銬逮捕,(很沒義氣喔)

果不其然這些在台灣囂張習慣的綠龜全一臉錯鄂的被上銬逮捕帶走!

 

台灣阿Q(ROCgood) 於 2012-03-31 13:40 回覆:

真是點破一堆人在美國、台灣不同土地法治下態度不一的虛偽悲哀!

只能嘆息人怎會如此變形?

看到美國法治人員的執法界限分明、乖乖不敢作聲。在台灣就、唉•••


frank0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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釘子戶要尊嚴不要錢,屁!
2012/03/31 13:25

當要權衡利益時,馬腳就露出了

富士康員工之前不是誓死保障工作時數嗎?

好啦,當時薪增加時,工作時數不重要啦(而且時數越高越好)

http://udn.com/NEWS/MAINLAND/MAI3/6998139.shtml

釘子戶要尊嚴不要錢,屁!


台灣阿Q(ROCgood) 於 2012-03-31 13:55 回覆:
錢多多,少有人不要的。所以陳樹菊女士我敬佩!

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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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S:言之要有物.我每次都有舉證來罵人.
2012/03/31 13:22
美國跑到別的國家濫殺平民,沒有這回事嗎?

服了您了!

cj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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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03/31 13:14
草山先生;

言之要有物.我每次都有舉證來罵人.

就像為意識形態而漫罵.我還可以理解你們.

而為不公不義而漫罵.我就只能說已經不是靈長類的層次了!

放逐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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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把我算在內?
2012/03/31 13:02

你們要改建,我樂觀其成,我的房子並沒有和你們連在一起,為什麼我會是你們中的一戶?

這就都更弔詭的地方,以前建商要蓋大樓,會請掮客把附近土地先買起來,再來和門戶要地的地主談.現在的都更讓建商方便多了,可以透過多數決,把想改建的社區更新,最奇特的事,是建商居然可以任意把別人拉進來.

各地的地王要小心了,你只是一戶,小心哪天要被都更了(建商的通知單不知道有沒有寄達,您看了沒?).

台灣阿Q(ROCgood) 於 2012-03-31 13:44 回覆:
當建商適法時,還在那裏問為什麼。那根本不知中華民國是個法治的國家。

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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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S :您也淪為只有漫罵能力的層級了嗎?
2012/03/31 12:52
當美國跑到別的國家濫殺平民,我講幾句,就叫做“淪為只有漫罵能力的層級”?



放逐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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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該用戶數來投票,要用權數 ,還有社區同意
2012/03/31 12:42

一戶? 如果他是獨門獨院,位置顯要,坪數很大,請問在巷弄裡邊大樓中的一戶如何與之相提並論? 因此,要計算多少同意,須將各相關因素化為權數,經過平均加權以減少眾暴寡多數暴力的傷害.

有幾位提到美國的例子,美國變更用途與開發是需要社區同意的,不是只有標的物主決定就行的. 你想圍個籬笆都需事先申請,並經鄰近居民同意才可以的.


c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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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31 12:36
唉,一排人個個穿衣服,只有你裸體,能看嗎?

而且經過的人如果被嚇到,那就是公共安全的問題了.

當然要強制你穿上衣服,除非你能不讓人看到.

tkbox,你也是,舉例前自己先思考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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