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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01 11:00:15瀏覽2454|回應5|推薦37 | |
台北市新生高弊案在五都選舉期間,被民進黨拿來作為打選戰的工具,幾乎是每天一打。在北檢不避政治時機敏感的大剌剌介入偵辦,還配合參選的時程,刻意不時放消息給媒體報導炒作,以打擊郝龍斌的民調支持度。結果選舉期間辦得曖昧不明、風風雨雨,配合民進黨的腳步起舞,有如是郝市府的一大弊案。 現在新生高弊案昨日偵查終結,北市府前新工處長黃錫薰、前新工處科長陳智盛、前新工處總工程司章立言三位公務員,遭貪汙等罪起訴。但是前台北市秘書長楊錫安之前被懷疑哄抬標案,圖利廠商,還要楊以六十萬交保。現在檢方發現,他對標案的預算調整並未作任何指示,也無證據證明有哄抬預算之合意或協議,更無受賄! 也就是當初北檢沒證據下,就以自我想像先羅織楊錫安為有罪再說。在選舉期間,先入人於罪,冤屈公務員清白,打擊郝龍斌選情、幫助民進黨選舉再說! 這種配合政治辦案,無證據就隨意押人交保方式,竟然是台灣北檢檢察官的水準,實在令人搖頭三嘆! 辦案辦到如此配合政治選舉、如此傷害公務員名譽及清白,事後只是一句查不到證據就了事。 實在『好一個』辦案方式! 不然當初北檢押人,要其六十萬交保的證據自信何在?難道自我隨便的想當然有罪,就能給人怕其逃亡、付錢交保的清白人格羅織? 檢察官辦案怎麼能沒證據,就管他三七二十一,先入人有罪的嫌疑再說? 難道公務員就不是人?公務員的人格清白及名譽可以這樣任意糟蹋? 北檢這樣的辦案水準及活在過去先押再說的偵辦思維,實在是不配邁入民國100年!一點長進都沒有! 像江國慶被冤殺案,難保不會在『活在過去』檢察官及恐龍法官蹣跚、便宜了事心態下,再度增添一縷冤屈亡魂! 而被起訴的北市府官員,說其抬高標案預算圖利廠商,但是又無視當時國際物材漲價,導致流標的事實。也查不到官員收錢來提高工程標價,圍標哄標的情事。就自以為、想當然的認定黃錫薰、章立言、陳智盛、李媺等人是為了求考績及升遷,濫用職權,浮報價額,嚴重影響公務員官箴、形象以及政府威信,且犯後均藉詞推諉,毫無悔意,請求法院依法從重量刑。 既然認為這些公務員圖利廠商並導致北市府損失三億三千餘萬,並依圖利、偽造文書、貪汙治罪條例「經辦公用工程浮報價額」罪起訴四人,請求從重量刑。 但為何又說不清他們的刑度?沒請求法官該判他們幾年徒刑? 因為沒直接證據嘛!因為北檢也可能自知這案是用自我想像在辦案,沒有直接的貪污犯罪證據! 說他們貪污、浮報公用工程價額,又查不到收錢,卻又說不出他們罪多大,這不是很奇怪嗎? 這給人只不過北檢在給自己台階下,硬要起訴交代一下的印象而已! 這些被起訴的公務員又要被北檢顧面子心態下玩傷了! 人為刀俎,我為魚肉! 我想楊錫安應該能深深體會,被這樣便宜心態下司法迫害的江國慶心情吧! 而媒體、名嘴在那時與北檢附和、炒作,口水亂噴傷人,一副這些人涉案貪污很深,郝龍斌也被影射有下命哄抬之嫌,現又有何媒體給努力的公務員一個肯定呢? 事過境遷!被言語濫傷的人,久久難以平復! 而那些自命品格高超、言語切中關鍵的人!又再口吐劍光,尋找下一個被蹂躪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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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