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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夫退出政壇?哈!妳又被騙了!馬總統能給莊國榮一條生路,為什麼定要毀郭冠英一生的退休金?
2009/03/24 13:37:26瀏覽1621|回應1|推薦5

馬政府在處理郭冠英事件,不要怕綠營管碧玲等人對此事件的背後惡意目的及綠營電台、媒體的存心興浪,只要依法秉公、依比例原則適可處理即可。綠營一貫的只准自己犯錯,不許別人有錯,別人一錯就大肆趕盡殺絕,嘴臉惡劣!管碧玲當初於總統選舉期間,報錯馬嫂再興中學特權入學的料,也沒道歉,就躲起來,以及立法院打人案,還不是死不認錯,謝長廷更是假造毀謝集團的謊言、惡言一堆。所以不要隨這些刻意擴大族群對立言論的陰謀者起舞,郭冠英有錯亦不用因他官比莊國榮小,或是自己人就打孩子給外人看。他當然是有錯,但也不用作的這麼絕,有那麼嚴重要毀他一生公務員的460萬退休金。而莊國榮只因他是綠營就展現泱泱風度,以德報怨,給予回政大教書的生路。 郭冠英為何不能給他生路!? 處理比例拿捏在哪裡?

整個事件郭冠英言論是有錯,但有到眾人皆喊殺的罪大惡極地步?公務員在下班之餘或平時,就沒有以筆名於網路發言的言論自由?有不同的激烈觀點,就要處心積慮於網路上進行獵巫?何況其發言還在三年前綠營當政時,當新聞局電影處的一個秘書的時候,代表的又不是現在的政府,跟現在政府的族群政策何干?如果那時有錯,當年的行政院長謝長廷也要負連帶政治責任!

這事件馬政府處理若過當,只會傷了深藍感情,遂了那個謊言要退出政壇的謝長廷及其派系打擊馬英九的陽謀。從此事件可知,謝長廷已著手操作族群議題、加深深綠支持,準備要選2012年總統了!小夫退出政壇?哈!妳又被騙了!

言而無信,不知其可也?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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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蘭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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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國有錯?為愛國犧牲退休金,太值得了。
2010/07/15 21:03
愛國有罪?
‧ 2009-10-12
‧ 旺報
‧ 【(蔡逸儒/台北市.文化大學教授)】
 郭冠英以「不愛國,不謹慎」被公懲會撤職,這是解嚴、甚至包括解嚴前的許多年以來都未曾聞的判例。
 什麼是「國」?如何「愛」?在台灣還有「愛國」?
 前總統說台灣是被美國神秘力量在主使,此島是美軍占領地,那如何愛?
 「愛國」就像憲法的依據「三民主義」一樣,早已失蹤匿跡。
 郭冠英一直尋覓愛國,10年前他就寫文:「中華民國萬歲!」(中時,88.6.16),問「沒有人在乎?」(中時88.10.11),現在竟成了「不愛國」?
 愛國竟也損國家尊嚴?
 兩位台獨的監委以「損害國家尊嚴,傷害人民感情」提彈劾,監察院竟通過,公懲會也附同嚴懲。此實極不合理,極不愛國。
 台獨的主張就是推翻中華民國,種種辱國的言論,如「中華民國啥米碗糕」、「早已滅亡」、「美日領土」等,不勝枚舉。那郭冠英果真「不愛國」,應屬同志,為何要懲之?
 這證明了郭冠英正是愛國。仔細讀過他的文章,即可見其愛國之深,幾已到不合時宜的地步。他說「台灣不是國家,哪裡來的外交」,是憲政的常識,中華民國才是國家。說他「辱台」,正是愛國,因為「愛台」、「本土」已成了「貪腐」的代名詞。他就算言詞激烈,也是愛之深,責之切。
 就算恨之深,鄙之切,起異心,要解放,也是言論自由。
 台獨可叛國郭不能愛國?
 過去台獨為了叛國,不愛國,廢止了刑法100條,有了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後連組織行動也有了。則為何郭冠英就無此自由,連愛國也不行?
 「問題就是他是公務員」,監委及公懲會用的是這個理由。
 問題是:
 一、公務員不能愛國?
 二、他不是以公務員身分,他是私下以筆名寫文,偷偷愛國也不行嗎?
 三、其他公務員,比郭高階很多者,為何可以講?兩國、碗糕、LP、國滅、孬孬、支那、中國豬、大陸妹、美軍管轄,為何沒人管?
 四、各種公務員的網站,外交論壇、司改網、教改網,辱國辱人一大堆,為何沒人管?
 現在好像公務員與人民是兩種人,人民可以不愛國,要講什麼講什麼,最會講的可以當最大的公務員,代表國家,大吃XX米,大喝XX水,還收刮打包,大力宣揚不愛國,令屬下公務員遵行。
 公務員要為多數不愛國的人民服務,唯主流民意是從,但又不能附合之,要中立,要謹慎。中不中立,愛不愛國,由一批公務員依民意、靠心證來判定。郭冠英被判定不愛國、撤職,恢復了他被中止了25年的可不愛國的人民身分。這種翻來覆去的矛盾說法,合理嗎?
 愛到台獨不能忍受!!!
 連「不謹慎,機智果敢」都可做罪名,這是岳飛的「莫須有」現世版,一次令人無法置信的「時空之旅」。
 結論還是:郭冠英太愛國,最愛國,愛到台獨不能忍受,愛到不敢愛國的人不敢面對。
 監察院若以「愛國」來彈劾郭冠英,公懲會以此來懲戒,雖不合法、不合情,但是合理。
台灣阿Q(ROCgood) 於 2010-07-22 14:15 回覆:

愛國當然無罪!但是愛國被人捲入政治鬥爭的漩渦裡,那就會分不清楚是非對錯!有些人就會只為了平息紛爭,就拿落入紛爭的羔羊獻祭,因為這些人的心只想儘早從麻煩中脫身。軟弱及鄉愿就會上身!

因為他是羔羊,不是恐龍,縱使坑殺了,也是誰叫他是公務員,又有私下『言論不當』的犯行?

這就是人在社會及國家中,常會遇到一些看風辦事、沒有勇氣為沒利害關係小人物出頭、爭正義的這些人。而大頭頭不一定能有辦法改變!

說來還真是人類社會到處可見的無奈!純粹的對與錯已不是這些人的最高價值考量!

愛國?沒有個人利益及職位來得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