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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7 16:42:32瀏覽516|回應1|推薦20 | |
行政院長卓榮泰對立法院修改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要提覆議案,行政院7點覆議理由包含,一、沒有實質討論,違反民主原則;二、混淆雙首長制,質詢總統違憲;三、無差別調查民眾,聽證範圍過廣;四、漠視正當法律程序,違反程序正義;五、無期限審查人事同意權,空轉政府重要職缺;六、「藐視國會」定義不明,恣意擴大立院職權;七、「懷疑」官員虛偽陳述,即可課刑責。 看到民進黨政府所提的覆議案理由,還真是今非而昨是,充分表現出民主進步黨常掛在嘴邊喊捍衛「台灣的民主價值」不是進步,而是短視! 這七項覆議理由,立法院議事過程有沒有實質審議,這是行政院有權置喙的嗎?何況所謂的沒實質討論,只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的「睜眼說瞎話」。 要總統到立法院「即問即答」做國情報告,不就民進黨在野時「求之不得」的主張?怎掌權了就不「進步」了? 至於所謂的「無差別調查民眾」,這不只是「假新聞」,還是「假掰」。 漠視正當法律程序云云,更是鬼扯罵街的栽贓之舉。 而所謂的無限期審查人事同意權,不就是為了制衡民進黨政府一黨獨大時搞出了的「髒兮兮」、「鬼查院」、「大...法官」嗎?如果好好提名,不徇私情、不朋比為奸、不沆瀣一氣,哪裡「無限期」? 藐視國會罪,只是為了制衡囂張跋扈無良官員,讓其收斂氣燄,那談「立院擴權」? 懷疑官員虛偽陳述,這只不過對民進黨政府官員「鬼扯」、「瞎說」的慣性態度下,要求好好誠實說話的約束。不會誠實說話,向人民報告,當然要給予處罰,這是當然要的囉。 民進黨用執政黨掌權的角度,想不受立法權監督制衡,這不是進步,是短視。以人民的眼光「建立制度」,不讓行政權濫權,不讓官員桀驁不馴,讓人民能充分擁有「知的權利」,這才是台灣民主的價值所在。 立法權對行政權的適當及有力制衡,這才是進步! 而卓榮泰以這七項理由提覆議,只是為一人一黨之私,跟「青鳥」一樣,都是擁有了權力就換了腦袋,都是人民之敵,民主之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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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