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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1 01:23:35瀏覽392|回應1|推薦3 | |
今天台灣各式的恐龍滿街跑。有擁護這軟腳蝦馬英九者引用這法匠的謬論就是在三權分立下總統不能干預司法。不錯﹐以各案來說總統是不能過問﹐但台灣總體司法的荒謬則當然是總統的責任。 我們要提醒軟腳蝦及其盲目支持者﹐他當年競選時司法改革是一大目標﹐但我們要問的是這二年半他除了空談改革之外實質上都做了什麼? 我們看看今天台灣的司法制度下﹐法官權力太大。所謂的自由心證就是無法無天的根本。於是乎受賄﹐嫖妓等貪贓枉法之事不斷。即使沒受賄的往往因個人意識判案而可以發生偷一包泡麵可以被判重刑﹐甚至罵人XXX都可以入獄但性侵卻可無事的奇怪現象。 除了法官之外其實檢察系統亦有問題。一個做假筆錄的檢查官竟然可以記過了事﹗像如此枉顧人權令人髮指之事﹐卻不見也是受害人的軟腳蝦有任何動作防止這類事情一再發生。 身為總統就要作領頭羊。司法制度要推新法不能把責任推給立法院就了事。如果憲法有不完善之處就該推行修憲。如果總統只是虛位以待﹐等事情發生之後隨口說個“同情”﹐“支持”等不痛不癢的話那我們乾脆廢了總統這一職位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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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