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始佛法」裡所說的「阿毗達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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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阿毗達摩」教派,企圖把佛法「量化」; 方便建立:個別宗派的「佛教哲學」體系。(已經不是佛法了!) 其實,佛法的「緣起」(照見),是無法被「量化」的! 沒有,任何「緣起」可以被分割,而且可以單獨存在的。 (所以,並不是說:一個時間,只能有一個心識在活動。) 不論:過去、未來、現在、內外、粗細、劣、勝、遠、近,乃至…… 名法(心理)、色法(生理)、心法(心生)、涅槃法(心滅),都是如此! 【二】如果,依照「阿毗達摩」的說法: 所謂「正見」的人,一定要證得「初果」嗎?(其實,是錯誤的!) 佛陀在《大業分別經》已經說明: 具足「正見」的人,身壞命終後,仍然可能會墮「地獄」。 可見,「正見」不一定是要證得「初果」! ☆ 四無礙解(對於正法──「緣起四諦」四種程度的了解) ➾ ➊ 義無礙解(聽聞法義、知解無礙); ➋ 法無礙解(親證法義、修慧無礙); ➌ 詞無礙解(解說法義、清楚無礙); ➍ 辯無礙解(答辯法義、折伏無礙)。 ~《增支部經典‧四集‧Vibhattisutta 四無礙解》(AN 4.172) 依據「四無礙解」──義無礙解(聽聞法義、知解無礙),即是具備「正見」;但是(義無礙解),不一定能──法無礙解(親證法義、修慧無礙),同時證得「初果」。 所以,佛經是給「凡夫」讀的,而非「聖者」,一般人,都可藉由──聽聞法義(閱讀【巴利聖典】)、知解無礙、漸次增上……從具備「正見」開始,一直學習到「正定」,實踐完整「八正道」的歷程……這樣成就:正智、正解脫(十無學)才有希望,而不是「空中樓閣」的夢想! ❦❧ 善惡業報並不是像:「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雖然,這是正確的!) 這樣簡單的邏輯;實際上,要比我們想像的複雜太多了! ❦❧ 【三】佛陀並不否認「中般涅槃」的「中有階段」(往生的瞬間過程) ➾ 在《七種人趣經》裡,佛陀以敲打加熱之鐵缽為例說明:「時間是無法被切割的!」 並且,詳細解說「中般涅槃」之「中有階段」的三種情況。 其中,並無像南傳《阿毗達摩》所謂:「生至色界的壽命的一半即證得涅槃」之情況。 可見,南傳佛教是故意在迴避「中有階段」存在的事實!(故意視而不見!) 如果,沒有正確翻譯或認真閱讀《巴利佛經》誰會知道呢? ~❤ ♡~~~~~~~~~~~~~~ ☀ 《大業分別經》佛陀說(善惡業報的四大分類): 「阿難!於世間有四種人存在。如何為四耶? ➊ 阿難!茲或有人,為殺生者、偷盜者、邪淫者、虛誑語者、離間語者、粗惡語者、雜穢語者、貪欲者、瞋恚者、邪見者。彼身壞命終後,生於無幸處、惡趣、險難處、地獄。 ➋ 阿難!又或有人,為殺生者、偷盜者、邪淫者、虛誑語者、離間語者、粗惡語者、雜穢語者、貪欲者、瞋恚者、邪見者。彼身壞命終後,生於善趣、天界。 ➌ 阿難!又或有人,為離殺生者、離偷盜者、離邪淫者、離虛誑語者、離離間語者、離雜穢語者、不貪欲者、不瞋恚者、正見者。彼身壞命終後,生於善趣、天界。 ➍ 阿難!又或有人,為離殺生者、離偷盜者、離邪淫者、離虛誑語者、離離間語者、離雜穢語者、不貪欲者、不瞋恚者、正見者。彼身壞命終後,生於無幸處、惡趣、險難處、地獄。」 ~《中部經典‧解說品‧Mahākammavibhaṅgasutta 大業分別經》(MN 136, 300) ♡~~~~~~~~~~~~~~ ☀ 《七種人趣經》佛陀說明(不還果聖者與無取著般涅槃者之八種情況): ☆ 此處所說的「最上義句」是指:應該熟記佛陀所說的「法義語句」,以作為智慧行道、禪思觀察之主題。 世尊如是言:「諸比丘!如何為『七種人趣』耶? ➊ 諸比丘!世間有比丘獲得捨(菩提分),有如是智慧行道:『無我與我所,未來亦如是!不論何處生,我已皆捨斷。』 彼不染著於有,不染著於生,而且,以正慧觀察寂靜最上義句(語義)。 然而,彼非完全證得其句(語義),彼非完全排除『慢隨眠』,非完全排除『有貪隨眠』,非完全排除『無明隨眠』。 彼盡五下分結故,為『中般涅槃者』(三果,阿那含之最高者,未結生色界,即證入涅槃)。 諸比丘!譬如敲打長時間加熱之鐵缽時,鐵屑發生而消失。 如是,諸比丘!世間有比丘獲得捨(菩提分),有如是智慧行道:『無我與我所,未來亦如是!不論何處生,我已皆捨斷。』 彼不染著於有,不染著於生,而且,以正慧觀察寂靜最上義句(語義)。 然而,彼非完全證得其句(語義),彼非完全排除『慢隨眠』,非完全排除『有貪隨眠』,非完全排除『無明隨眠』。 彼盡五下分結故,為『中般涅槃者』。 ➋ 復次,諸比丘!世間有比丘獲得捨(菩提分),有如是智慧行道:『無我與我所,未來亦如是!不論何處生,我已皆捨斷。』 彼不染著於有,不染著於生,而且,以正慧觀察寂靜最上義句(語義)。 然而,彼非完全證得其句(語義),彼非完全排除『慢隨眠』,非完全排除『有貪隨眠』,非完全排除『無明隨眠』。 彼盡五下分結故,為『中般涅槃者』(三果,阿那含之第二者,未結生色界、在中有階段,即證入涅槃)。 諸比丘!譬如敲打長時間加熱之鐵缽時,鐵屑發生、跳揚已而消失。 如是,諸比丘!世間有比丘獲得捨(菩提分),有如是智慧行道:『無我與我所,未來亦如是!不論何處生,我已皆捨斷。』 彼不染著於有,不染著於生,而且,以正慧觀察寂靜最上義句(語義)。 然而,彼非完全證得其句(語義),彼非完全排除『慢隨眠』,非完全排除『有貪隨眠』,非完全排除『無明隨眠』。 彼盡五下分結故,為『中般涅槃者』。 ➌ 復次,諸比丘!世間有比丘獲得捨(菩提分),有如是智慧行道:『無我與我所,未來亦如是!不論何處生,我已皆捨斷。』 彼不染著於有,不染著於生,而且,以正慧觀察寂靜最上義句(語義)。 然而,彼非完全證得其句(語義),彼非完全排除『慢隨眠』,非完全排除『有貪隨眠』,非完全排除『無明隨眠』。 彼盡五下分結故,為『中般涅槃者』(三果,阿那含之第三者,未結生色界、中有階段以後,即證入涅槃)。 諸比丘!譬如敲打長時間加熱之鐵缽時,鐵屑發生、跳揚已,還未接觸地面而消失。 如是,諸比丘!世間有比丘獲得捨(菩提分),有如是智慧行道:『無我與我所,未來亦如是!不論何處生,我已皆捨斷。』 彼不染著於有,不染著於生,而且,以正慧觀察寂靜最上義句(語義)。 然而,彼非完全證得其句(語義),彼非完全排除『慢隨眠』,非完全排除『有貪隨眠』,非完全排除『無明隨眠』。 彼盡五下分結故,為『中般涅槃者』。 ➍ 復次,諸比丘!世間有比丘獲得捨(菩提分),有如是智慧行道:『無我與我所,未來亦如是!不論何處生,我已皆捨斷。』 彼不染著於有,不染著於生,而且,以正慧觀察寂靜最上義句(語義)。 然而,彼非完全證得其句(語義),彼非完全排除『慢隨眠』,非完全排除『有貪隨眠』,非完全排除『無明隨眠』。 彼盡五下分結故,為『生般涅槃者』(三果,阿那含,初結生色界,即證入涅槃)。 諸比丘!譬如敲打長時間加熱之鐵缽時,鐵屑發生、跳揚已,接觸地面而消失。 如是,諸比丘!世間有比丘獲得捨(菩提分),有如是智慧行道:『無我與我所,未來亦如是!不論何處生,我已皆捨斷。』 彼不染著於有,不染著於生,而且,以正慧觀察寂靜最上義句(語義)。 然而,彼非完全證得其句(語義),彼非完全排除『慢隨眠』,非完全排除『有貪隨眠』,非完全排除『無明隨眠』。 彼盡五下分結故,為『生般涅槃者』。 ➎ 復次,諸比丘!世間有比丘獲得捨(菩提分),有如是智慧行道:『無我與我所,未來亦如是!不論何處生,我已皆捨斷。』 彼不染著於有,不染著於生,而且,以正慧觀察寂靜最上義句(語義)。 然而,彼非完全證得其句(語義),彼非完全排除『慢隨眠』,非完全排除『有貪隨眠』,非完全排除『無明隨眠』。 彼盡五下分結故,為『無行般涅槃者』(三果,阿那含,初結生色界後,很短時間,即證入涅槃)。 諸比丘!譬如敲打長時間加熱之鐵缽時,鐵屑發生、跳揚已,落於小草堆或薪柴堆中。 於彼處亦生火、亦生煙,亦生火、亦生煙已,於小草堆或薪柴堆燃盡,無材料而消失。 如是,諸比丘!世間有比丘獲得捨(菩提分),有如是智慧行道:『無我與我所,未來亦如是!不論何處生,我已皆捨斷。』 彼不染著於有,不染著於生,而且,以正慧觀察寂靜最上義句(語義)。 然而,彼非完全證得其句(語義),彼非完全排除『慢隨眠』,非完全排除『有貪隨眠』,非完全排除『無明隨眠』。 彼盡五下分結故,為『無行般涅槃者』。 ➏ 復次,諸比丘!世間有比丘獲得捨(菩提分),有如是智慧行道:『無我與我所,未來亦如是!不論何處生,我已皆捨斷。』 彼不染著於有,不染著於生,而且,以正慧觀察寂靜最上義句(語義)。 然而,彼非完全證得其句(語義),彼非完全排除『慢隨眠』,非完全排除『有貪隨眠』,非完全排除『無明隨眠』。 彼盡五下分結故,為『有行般涅槃者』(三果,阿那含,初結生色界後,經長時間,才證入涅槃)。 諸比丘!譬如敲打長時間加熱之鐵缽時,鐵屑發生、跳揚已,落於大草堆或薪柴堆中。 於彼處亦生火、亦生煙,亦生火、亦生煙已,於大草堆或薪柴堆燃盡,無材料而消失。 如是,諸比丘!世間有比丘獲得捨(菩提分),有如是智慧行道:『無我與我所,未來亦如是!不論何處生,我已皆捨斷。』 彼不染著於有,不染著於生,而且,以正慧觀察寂靜最上義句(語義)。 然而,彼非完全證得其句(語義),彼非完全排除『慢隨眠』,非完全排除『有貪隨眠』,非完全排除『無明隨眠』。 彼盡五下分結故,為『有行般涅槃者』。 ➐ 復次,諸比丘!世間有比丘獲得捨(菩提分),有如是智慧行道:『無我與我所,未來亦如是!不論何處生,我已皆捨斷。』 彼不染著於有,不染著於生,而且,以正慧觀察寂靜最上義句(語義)。 然而,彼非完全證得其句(語義),彼非完全排除『慢隨眠』,非完全排除『有貪隨眠』,非完全排除『無明隨眠』。 彼盡五下分結故,為『上流至色究竟天者』(三果,阿那含,結生色界後,花長時間,上流至色究竟天,才證入涅槃)。 諸比丘!譬如敲打長時間加熱之鐵缽時,鐵屑發生、跳揚已,落於更廣闊草堆或薪柴堆中。 於彼處亦生火、亦生煙,亦生火、亦生煙已,於更廣闊草堆或薪柴堆燃燒已,亦燒矮樹、亦燒森林,亦燒矮樹、亦燒森林已, 於青草地、或於道路、或於岩石、或於水邊、或已燃盡、或近空地已,無材料而消失。 如是,諸比丘!世間有比丘獲得捨(菩提分),有如是智慧行道:『無我與我所,未來亦如是!不論何處生,我已皆捨斷。』 彼不染著於有,不染著於生,而且,以正慧觀察寂靜最上義句(語義)。 然而,彼非完全證得其句(語義),彼非完全排除『慢隨眠』,非完全排除『有貪隨眠』,非完全排除『無明隨眠』。 彼盡五下分結故,為『上流至色究竟天者』。 諸比丘!此等,為『七種人趣』。 ➑ 諸比丘!又,何等為『無取著般涅槃者』? 諸比丘!世間有比丘獲得捨(菩提分),有如是智慧行道:『無我與我所,未來亦如是!不論何處生,我已皆捨斷。』 彼不染著於有,不染著於生,而且,以正慧觀察寂靜最上義句(語義)。 然而,彼完全證得其句(語義),彼完全排除『慢隨眠』,完全排除『有貪隨眠』,完全排除『無明隨眠』。 彼依諸漏盡、於現法自證知、無漏之心解脫、慧解脫、現證具足而住。 諸比丘!此稱之為『無取著般涅槃者』。 諸比丘!此等,為『七種人趣』與『無取著般涅槃者』。」 ~《增支部經典‧七集‧五十經篇之二‧無記品‧Purisagatisutta 七種人趣》(AN 7.55) ── 佛曆 2559.11.16(三)佛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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