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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學校(含幼兒園)兒童遊戲場管理維護輔導改善五年計畫/2015年4月
2015/11/14 15:46:37瀏覽519|回應0|推薦0

教育局五年1億5,000萬改善遊戲場維護學童遊戲安全

臺北市政府新聞(2015-04-02

為維護本市公私立學校兒童遊戲場之使用安全,本局業擬定「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兒童遊戲場管理維護輔導改善五年計畫」,自104年度開始,總經費約新臺幣15,000萬,以「落實安全維護、定期修繕汰換、強化宣導訓練」為實施策略,期達成「改善本市學校兒童遊戲場,使符合國家標準;以及強化學校兒童遊戲場安全管理知能與態度」之目標。

就定期修繕汰換方面,本局自101年度即逐年編列兒童遊戲場專案經費,逐年改善學校兒童遊戲場。另為加快改善速度,更自104年度開始,擬定「本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兒童遊戲場修繕汰換計畫」為汰換改善依據,五年內逐年完成各校兒童遊戲場修繕汰換,使各校(園)兒童遊戲場符合CNS12642CNS12643兩項國家標準。104年度預計花費新臺幣3,000萬元完成北投國小等24校(含幼兒園)遊具改善,新設兒童遊戲場完成且通過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F認可之專業檢驗機構認證通過後,將符合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規範,保障學童遊戲使用安全,營造友善安全的校園環境。教育局強調:學校兒童遊戲場因國家標準修訂,因標準修訂而不合格之部分,教育局將加速改善。

另就落實安全維護方面,本局每學期開學前均函請各校(園)落實兒童遊戲場三級檢查機制,由遊戲場管理人每日進行遊戲場普查一次、學校主任或組長進行每週抽查、校(園)長進行每月抽查,抽查情形並應填妥檢核表,如有改善項目亦應進行改善紀錄建檔,相關資料核章後留校(園)備查。函文並同時督請各校(園)檢核時如遇有損壞、鬆脫或晃動時,應立即進行修繕;有危及學生安全之虞者,學校(幼兒園)應圈圍警戒線並暫停範圍內各項設施之使用,防止學生進入,確保安全;後續並應擬定拆遷計畫,以申請專案方式進行修繕。此外,本局亦不定期派員到校進行稽查,共同落實兒童遊戲場之安全維護。

至強化宣導訓練方面,本局業函請各校檢視兒童遊戲場使用告示牌之設置及進行使用安全宣導,並於每年辦理學校兒童遊戲場管理人員訓練,以提升兒童遊戲場安全監護技能及安全知識。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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