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遭殺手暗殺 轉手之間有差價 | (攝影/新新聞) |
| 「不為什麼,祇為替自己討回一個公道,另一方面,也是善盡國民黨一員的職責,好好監督國民黨黨產交易間的不公不義。」蔡正元正色的說:「正因為身受其害,我以後就是要扮演好好監督國民黨黨產的角色」。 國民黨處理三中(中視、中廣、中影)黨產一波三折,除了中視順利由中時報系關係企業榮麗投資取得外,繼去年十月趙少康宣布退出中廣後,中影目前冒出三、四派買方。中影股權之爭已導致國民黨中央投資和自家人蔡正元對簿公堂。 先是目前經濟部仍登記為中影董事長的蔡正元和副董事長莊婉均互控,後是蔡正元具狀提告買方之一的全台首富郭台銘之弟、正崴電子郭台強誹謗。三、四方買家合縱連橫的經營權爭奪戰,情節複雜有如羅生門,更因為有國民黨高層人士的涉入,甚至牽連國民黨當時的主席馬英九。有人戲稱,可說是「國民黨版的SOGO案」。 不但買方各自祭出司法互控,其間更是幢幢黑影。 去年五月十九日,蔡正元遭到殺手開槍射殺,幸好命大沒有死於槍下;中影買家之一的郭台強所擁有的正崴電子,也在去年七月接到六顆子彈恐嚇威脅。 「我也是想了很久才想清楚,自己怎麼會被鎖定暗殺,我想最可能的原因,是當初找我接手時,房地產景氣並不好,初估中影祇有三、四十餘億元的價值,但是台北市房地產經過這兩、三年的飆升,土地資產早已飆升數倍,這其間是至少三十億元,至多高達六十億元龐大利益差價的生意,我成了最大絆腳石,才成為某些人除之而後快的標的。」蔡正元抽絲剝繭後恍然大悟地說。 話說從頭,「要從中國時報董事長余建新兩手一攤說:沒有錢,祇能買中視。」蔡正元也比了一個兩手一攤的手勢。 | (攝影/新新聞) |
| 原來,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馬英九在仍擔任國民黨主席期間,為符合《廣電法》黨政軍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前退出規定,於期限前兩天,在國民黨未拿到一毛錢現金下,指示把中廣、中影及中視「三中」包裹賣出給中國時報集團的榮麗投資公司。 當時,中時集團、榮麗投資董事長余建新祇對經營中視有興趣,會答應同時承接中廣及中影,據瞭解,祇是為讓國民黨形式上合法出售黨產。 「張哲琛(國民黨旗下中央投資董事長)拜託我處理中影,要我找金主,我才去當了中影的董事長。」蔡正元細說從頭,一邊拿著三個水杯比畫代表著中視、中廣和中影三家公司,「據我所知,當時市價約十一元,票面價值十元的股票,包裹賣出的暗盤價是六.五元。其間的差價,由中投自行調度資金做帳補回。」 「後來,過戶到中時旗下榮麗投資的三中,再賣出中廣和中影時,又有一個差價,也由中投代買家負責補足。甚至直到去年底為止,當初買三中的買家,連一毛錢都還沒有付給國民黨,國民黨不是做了冤大頭嗎?」蔡正元忿忿不平的反問。 一旁的中影顧問補充道:「當時的國民黨主席馬英九,特別打電話拜託鴻海董事長郭台銘來買中影,郭台銘才會找郭台強來買。」 擔任交易平台 莊婉均挪用資金 不過,有關蔡正元在中影的角色,國民黨高層和蔡正元兩方的說法,有很大出入。很多後來的紛爭與糾葛,也因為彼此角色界定有出入,才時有齟齬。 據瞭解,國民黨高層認定,蔡正元在中影股權交易案中,扮演的是仲介人、見證人與保證人的多重角色。更因為蔡正元曾擔任國民黨發言人、文傳會主任,也是馬英九競選台北市長時的總幹事,更是馬英九在美國哈佛大學的學弟,與連戰,馬英九關係深厚,正因為這一層關係和信任,才由蔡正元擔任交易平台。在中影股票過戶到榮麗投資,但榮麗不願意買下後,將中影所有股權過戶到蔡正元旗下的阿波羅投資,還指派蔡正元出任中影董事長。 蔡正元卻認為,「根據合約,前兩位買主未履行契約時,我就是要履約的買方,我既擔任仲介人、見證人與保證人,出名又出力,我為什麼不可以同時擔任一個小買家,賺取其中的一點利益?」 不論大家對角色認定如何,當初蔡正元如果能順利找到一個或一群買家,平安無事的將中影賣出,也不致有後續的事端。 偏偏,當蔡正元第一次找上郭台強時,郭台強基於幫忙國民黨的立場,並不是真要全數掌控中影,當然希望能少出點錢就少出一點。「當時,郭台強以旗下有公司要在中國大陸上市,需要資金,並沒有答應。」蔡正元回憶道。 過了一陣子,即有一個自稱是當時司法院副院長堂弟媳的莊婉均,和郭台強的太太羅玉珍兩人連袂來找蔡正元,說要買中影。「一個是全台首富的弟媳,一個是司法院副院長的堂弟媳,我當然不疑有他,」蔡正元緩和地述說著雙方接觸始末。 因為擔心有意願入主中影的人,籌措資金有困難,但為了順利出售國民黨黨產,在銀行服務過、對財金相當嫻熟的蔡正元,特別將總金額約三十一.五億元的股權轉讓交易切成五段。前四期都是六億元左右,最後一期約七億五千萬元。 等於是買方祇要籌得出第一期和第二期合計約十二億元、即可入主中影,其餘三、四、五期尾款,都可以配合處理土地資產等現有資產加以支付。 於是中投遂與代表郭台強出面的郭妻羅玉珍以及莊婉均簽下買賣契約,該買賣契約並沒有明確寫明誰負責多少金額或比例。由於不是一次就錢貨兩訖的交易,中投為了確保買方能如常繳足尾款,明定郭台強是羅玉珍的保證人,莊婉均則是由蔡正元找來的另一人為保證人,而蔡正元則同時是羅與莊的保證人,且明定保證人視同買方,即羅、莊如未按期繳足後續各期別股款時,另三人都算是買家,必須繳款。 當時,蔡正元、莊婉均和羅玉珍並簽下一個合約,其一為,排定繳款的順序,就是莊婉均先繳,繳多少算多少,如莊不再繳時,就由羅玉珍接手,如羅未繳,則由蔡正元以保證人身分繳款。 此外,三方又約定各自擁有未來中影處理旗下中影文化城等土地資產,各三分之一的優先購買權。據瞭解,蔡正元享有的三分之一優先購買中影土地購買權,是為了要捐給或租給東吳大學做為校地之用,而擔任東吳大學校長的正是馬英九最重要的幕僚、前行政院副院長劉兆玄。 郭台強之妻羅玉珍享有的三分之一中影土地資產優先購買權,則是有意將上千坪的土地拿來做為興建雙語小學校地。如此一來中影已名存實亡,各方買家看中中影的,除了片庫的老片子,主要還是中影的土地資產。 莊婉均在二○○六年五月初繳了第一期,約五億七千萬元,缺三千萬,由蔡正元代墊,但第二期莊婉均續繳時,卻爆出第二期六億元是由莊出任中影副董事長、用中影定存單去質設借得七億三千萬中的六億元繳付第二期款,另外一億三千萬元挪為私用的情事。 時任中影董事長的蔡正元發現後,即向司法提出告訴,並同時著手彌補內部虧空。 【詳細內容,請見新新聞周報第1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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