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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06 13:59:42瀏覽181|回應0|推薦2 | |
文章引用來源:〈分手哲學〉絕情時刻 嚴禁心軟 文/阿哲 我是贊成分手後就別再見面了那一派理論的。 即使雙方並非撕破臉而分手,只是感情從情人淡成朋友, 於是地位也跟著後退一步的那種狀況,在我看來, 也實在沒必要再為了那一絲有情人終未能成眷屬的遺憾, 而刻意保持友達以上的情誼。最熟悉的陌生人應該是比較好的形容吧! 曾經是親密愛人的彼此,當然對對方的一切是熟悉的, 但即使有如此深厚的情誼,我認為還是把彼此當成互不往來的陌生人角色, 對彼此分手後的新生活會比較好。 若總是有前男友、前女友在身邊游蕩亂竄, 不僅新戀情很難發生,舊戀情也容易復燃。 舊情復燃不是不好,問題在於,雙方都已經認清兩人就是個性不合、 步調不一,所以才協議分手的,不是嗎? 區區一、兩夜的寂寞難耐,又讓空虛的兩人重新聚首、互舔傷口。 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回收舊愛,美其名是再給兩人一次機會,但說穿了, 只不過是讓分手悲劇在不久後的未來再發生一次。 第一次的情傷,可以推說自己好傻好天真,錯以為對方是真命天子; 但第二次的分手傷痛卻是自找的,明知對方不適合, 卻因一時的貪戀、心軟、昏頭,再傻一次愛下去。 我只能勸告那些在情場屢屢失足的傷心男女們,對一場明知是錯誤的愛情, 絕對不能心軟,絕情時刻就得狠下心腸, 一次分乾淨,兩、三年內都別見面了吧! 等眷戀之心淡去,等自己能理智對待舊情了,若有緣分再見, 雙方都已經過歲月洗禮而有所改變,他不再是你熟悉的他, 你也不再是他所熟悉的你,你們的身分變成有點陌生的老朋友, 這時候,相信你可以有足夠的智慧來重新定義兩人的角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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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愛戀物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