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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篇〉男未婚.女未嫁劈腿NO!NO!NO!
2010/02/10 13:38:43瀏覽330|回應1|推薦4

文章引用來源:自由時報-男未婚.女未嫁NO!NO!NO!〈反對篇〉

關於愛情,實在很難探討先來後到的對錯問題,

即使雙方都是沒有婚約的自由之身,劈腿到底有沒有道德上的責任呢?

來看看反對者的意見吧!

未認定前友誼單純化 感情複雜必付出代價

文/逸

我有個朋友各方面條件都不錯,

真正的女友已有兩、三個,圍繞在他身旁的女性友人更不少,

套句他常說的話,只要他想認識的女生,沒有不會得手的。

但他也說過,雖然他是劈腿,但對每一個女友都是百分百的愛,

絕不是把一百分的愛分做好幾份呢!

也因此周旋眾女友間,疲於奔命,如果出了點小差錯,那可吃不完兜著走。

在我的觀念, 男女生多認識、多交往,可了解彼此的個性興趣是不是適合;

若不適合則保持君子之交,維持朋友關係,也要暗示對方自己的意思。

若遇到感覺不錯的異性,可以慢慢深入交往,但還是要仔細觀察,

畢竟現在男女都善於包裝,呈現在異性前都是最好的一面。

男女雙方若仍在普通朋友階段,或許又和其他異性朋友也是認識初期,

最好不要有任何親密的舉動,否則只要看對眼就有親密關係,

會使自己的感情過於複雜,這個也好,那個也不差,成了真正的花心。

劈腿,初期樂在其中,爽!爾後可能要付出更大的代價償還。

反過來想想,若發現心愛的異性朋友劈腿,

還不只兩、三個,自己內心感覺會是如何?

我是過來人,了解那種不小心發現真相,

無法相信卻又不得不接受的事實,心如刀割!

遊戲心態要不得 不愛就別給承諾

文/若藍

劈腿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行為,對自己的感情而言。

如果真愛一個人,不管已婚或未婚,應該都不想傷害對方,

那就不至於會做出劈腿的行為。

如果還沒確定自己愛不愛對方,就別給對方錯誤的資訊,別隨便就給出承諾。

在結婚之前多做選擇,應該不算劈腿吧?但最怕的是那種遊戲人間的心態。  

我不喜歡跟別人搶東西,所以如果有劈腿的狀況產生,我會選擇退出。

前年男友被一位從美國回來的熟女誘惑,

被我發現兩人酒後同處在男友的套房內,我哭過後,向男友要回自家的鑰匙,

只丟下一句:「要來搬東西時再打給我!」就離開了。

結果是,男友自動疏離該名女子,要求復合。

我不懂的是,現在很多人都喜歡勾搭已婚或是已經有固定對象的人,

那種心態很奇怪。劈腿行不行?我不知道,但我無法接受。

回歸道德感本質 一對一交往

文/周伯超

「劈腿」已成為21世紀已婚或未婚男女交往的流行舉止嗎?

根據調查與報導,的確,為數不少,

可見會不會劈腿與已婚未婚無關,而是與人的本質有關。

嚴格來說,在法律都無法對劈腿有約束力之下,

根本也沒有任何其他外力可以遏止劈腿行為,

就算已婚,不是也有許多和諧的「劈腿」家庭在生活嗎?

而真正唯一能遏止的力量就是「自己」,

也就是人的本質,包含想法、認知、態度、價值觀、道德感等,

其中最重要的本質在於道德感。

從是否劈腿就可以看出一個人有沒有道德,

即使沒有懲罰的實質性,傳統該有的觀念也不應該被抹滅。

「男未婚女未嫁」並不代表是單身無男女朋友,

很多喜歡劈腿的人總愛找藉口誤導單身的意義而行劈腿之實。

我支持多認識異性但不同時多交往異性的觀念,

除非是身處多妻多夫制的國家才能有劈腿的道理在,

否則該有的應該是一對一的交往而不是一對多的交往。

不管有沒有道德感,劈腿當然是不行的,

如果自己無所謂地真的要承認自己無道德感想劈腿的話,

麻煩也多替別人想想吧!

不見得大家都無視道德感的重要好嗎?

劈腿的一方難道都沒有罪惡感嗎?

自己好好想想吧!

( 心情隨筆愛戀物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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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P222028632&aid=3767838

 回應文章

★日斤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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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010/02/10 13:48

這種經驗人人都不想

太遭了


http://blog.udn.com/wmi17150/4069570

請按下推薦鈕吧,謝謝哦:D
♀TOTO♂(P222028632) 於 2010-02-10 14:05 回覆:

是的‧

每個人都不想有這樣的經歷‧

但是‧

並非人人都可以幸福到永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