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剛剛回國, 所以現在才能表達個人的謝意與祝福, 希別介意
謝謝您的到訪與推薦 , 很感激!
努力的代價是對的起自己(職業道德), 保護搭機親友的安全(很多在線上服務) .
最起碼的是: 以後飛安會在進行事故調查時不敢為所欲為.
今天之所以驚動總統府, 行政院與監察院實因飛安會官官相護, 草菅人命的作
為實已危及所有搭機民眾之身家性命安全.
於今呈現在諸位眼前的事實是:你我及飛安會與民航局暨渠背後之親友,已
皆是松山機場場站設施經大規模重整建(於 95.1207完工),飛安提昇後的實質
受惠者, 惟該一系列之重大錯誤, 飛安會竟還能置各項規定於腦後繼續狡辯: 與本飛安事
故無直接關連! (連法院也看不下去了)
張三拿100元, 店家找20元予張三的原因難道不是商品價值80元之故? 飛安會此因果關係及
下列例子懂嗎?
GE028為何會進入勤務道路難道不是資訊指示牌設置位置錯誤(商品)?
難道不是勤務道路內的滑行道邊燈設置位置錯誤(商品)?
難道不是道面上未繪設資訊標線(商品)?
難道不是滑行道標線反光材質不符規定(商品)及管制人員的疏失?
故法院認定:" ....實有偏袒民航局之嫌.....難道機場飛航安全的要求在與駕駛員
飛行安全的要求相比較, 相對的較不重要?....難道要求駕駛員要自行判斷哪些
資訊是對的, 然後再決定?...."
今天呈現在您眼前的張張照片(個人相簿)是事證, 張張是心血. 因為飛安事故
調查, 實關係著你我身家性命安危. 飛安會"隱匿 徇私與包庇"只會將問題更形
惡化! 浮現的問題更多.
再次謝謝您的到訪與推薦, 也誠摯的邀請您朋友順道至http://blog.udn.com/sirus
給予鼓勵. 祝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