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說服對方,不如感動對方
2007/01/03 20:13:11瀏覽176|回應0|推薦1
「戰鬥」和「超越」是兩件事,與其留下來跟這些現象周旋,倒不如立即選擇超越,尋找另一個戰場。在人生的某個階段裡,你或許會把某人視作你終生的宿敵,無論做什麼事都想跟他一別苗頭。但如果你只想著要停留在這個點上,非要把對方鬥到臭、鬥到垮不可,那麼你就是把自己侷限在那個等級上……

◎ 固執的辯士

  由於電機系的課業繁重,整個大學時期我唯一加入的社團,就只有「演辯社」。當初之所以選擇這個社團,一來是因為中央的演辯社歷史悠久、非常的有名,二來也是想透過演辯社的經驗,訓練一下自己的表達能力,或許能讓自己的毒舌功力,更增添一點戰鬥力也說不定。

  而在我加入的那一屆,中央演辯社就贏得了大專盃的冠軍。雖然當時我只負責後勤支援的部分,但從學長姊們事前的準備、沙盤推演,以及上場時的各種精彩攻防,都讓我紮紮實實地上了一堂課,學到很多架構論點的方式及辯論技巧。

  不過在演辯社待得越久,我就越確定我永遠不會是一個最佳辯士。經過演辯社的訓練,也許讓我變得比較會說話,邏輯概念也加強了不少,但我始終無法去打我不能認同的題目。

  而所謂的最佳辯士,無論拿到的是什麼樣的題目,都可以靠著充分的準備,組織出綿密的攻防策略來。而他們到了辯論場上,唯一要做的事就是站上去,使勁全力打敗對方。

  好比說,我們曾經打過一場辯論,題目是站在反對死刑的一方。為了了解正方可能會有的策略,我們會去蒐集各種各樣的資料、研讀各種範例,並且組織出正方可能會有的論點,並架構出屬於反方的論點來。

  一般來說,反方可以有兩種作法,一種是主張現有制度不夠完美,並提出另一套相抗衡的制度來。這種策略由於吸收了正方的部分立場,把它收編到自己的制度裡來,所以如果提出的制度綿密且完善,可以獲得很高的分數,但一個弄不好,也很容易被正方抓到立場上的瑕疵,造成技術性的失分。

  而反方的另一個作法,就是單純不負責任地把現行制度打到垮,不需要提出另一套制度來。表面上,這種方法的戰鬥力較強,但也不是人人都適合用這種方法。

  我後來發現到,在辯論場上無論是正方或反方,使用的又是哪種戰略,通常都只是個性的一種反映。在正方表現優異的人,個性多半也是四平八穩的,而個性好鬥的人站在反方時,就會選擇攻擊性的戰略。

  而整場辯論下來,無論是正方勝利,或是反方奪標,在下了辯論場後,兩造仍然是各執己見的。甚至在更多時候,這些立場對他們而言,只不過是邏輯推演中的一個代號而已。

  無論他們在辯論過程中,多麼慷慨激昂地陳述「死刑的設立是自漢摩拉比法典以來所立下的典範」,或是以「罪犯最害怕的其實是百分之百定罪這部分,而非定罪之後隨之而來的死刑」為理由,冷靜地推翻死刑可以喝阻犯罪的論點。但今天如果角色互換,最優秀的辯士仍然可以用同樣鏗鏘有力的語氣,為自己的立場辯護。

  而偏偏,我是徹頭徹尾贊成死刑的,甚至也贊成鞭刑這樣的罰則。所以,在蒐集資料、架構論點的過程,我就是無法跳脫這只是一場辯論的觀念,而總是覺得要捍衛我的信念。即使我試著站在反對死刑的角度,心裡也會有個聲音不停告訴自己,這是錯的。

  所以,透過演辯社的洗禮,讓我知道我其實是固執的。任何事情我只要了解到一定的程度,就會產生一個立場。一旦要我改變這個立場,就等於要我放棄我的價值觀一樣,是非常困難的一件事。

◎ 戰鬥與超越

  而透過演辯社的經驗,也讓我發現到,人其實是無法「說服」別人的。在辯論場上,無論你用了再嚴密的邏輯架構、再有說服力的論調,下了辯論場後,所有人的腦袋裡仍然裝了同樣的東西回家。而在我們的生活裡,很多事即使可以透過民主表決的方式決定,那些所謂的相對少數,也只是被迫接受而已,心裡一樣是不接受的。

  不過,你至少可以去「感動」別人。只因為你照著自己相信的信念,覺得值得就跳下去做了,反而能號召許多人一起跳下來做就像後來我們許多人一起策劃的開放式課程,如果當初我只想著要說服所有人,那麼這個課程或許永遠都無法開始。

  況且有更多時候,其實你是無法說服別人自己為什麼要這樣做的。無論你的原因是覺得值得,或覺得有趣,你要如何確定別人也跟你一樣覺得值得或有趣呢?所以,與其花費太多時間在彼此說服上,倒不如把時間拿來做事還比較實際。

  但是,這些想法與領悟,自然是在多年後,經過更多事件的歷練後才逐漸形成,並且更加堅定的。雖然在大一的時候,隱隱感覺到自己終究不會成為專業的辯士,不過抱著學習辦活動、服務學長姊及學弟妹的心情,我仍是這些辯士們的最佳後援補給。

  在大二時,我更被推舉成為演辯社的社長。殊不知,這樣的職位,帶給我的是更大的衝擊,以至於在後來卸下社長職位後,我幾乎就斷了和演辯社的關聯。

  主要原因是,當時有些人雖然嘴巴上說不想當社長,但對這個位置其實是很在乎的。於是在我傻傻地接下社長的任務,滿心以為社長的職務,就是在服務所有社團的成員,帶領大家一起把演辯社邁向更美好的明天時,沒想到才開始推一些例行的活動時,就立刻碰了滿鼻子的灰。

  因為當時參加演辯社的人,大多是為了打比賽來的,對於社團的其他活動或庶務,參與度其實並不高。但由於中央演辯社是個大社,想要爭取到出賽的資格,其實是不太容易的。

  所以很容易會看到,平常社團有任務的時候,每個人都作鳥獸散,紛紛推說有事。甚至還有女同學為了迴避社團庶務,每次都拿重病的老父當藉口的。所以,明明大一的時候就已經聽說是兩好三壞滿球數的病況了,但到了我大五的時候,她的父親依然健在(這當然應該恭喜她)。

  但這些人到了比賽前卻又各擁山頭,彼此鬥來鬥去的。由於我們下一屆的學妹比較多,而上一屆的學長們又不爭氣,竟然漠視於自己立下的「不許對學妹出手」的規矩,紛紛對學妹們伸出魔爪。也之所以,到了決定出賽權時,就會看到有一堆學妹在比較誰的男朋友地位高,或是誰在演辯社待得久,誰就有優先出賽權的詭異情況。

  如果以我在高中時候的習慣,搞不好又要寫篇文章,臭罵一下這種現象了。但因為中央演辯社的歷史實在太悠久了,本身就有極重的包袱,在持續一段時間的嘗試與努力後,我很快就決定放棄這個戰場。

  那時候,我試著告訴自己,「戰鬥」和「超越」是兩件事,與其留下來跟這些現象周旋,倒不如立即選擇超越,尋找另一個戰場。那時給自己這樣的理由,或許是有點阿Q的心態。但在往後的人生道路上,我卻一次又一次地得到確認,並且更加堅定這個想法。

  在人生的某個階段裡,你或許會把某人視作你終生的宿敵,無論做什麼事都想跟他一別苗頭。但如果你只想著要停留在這個點上,非要把對方鬥到臭、鬥到垮不可,那麼你就是把自己侷限在那個等級上。

  不過,如果你能平心靜氣地去想一想,對方之所以會有這樣的手段或作為,或許是因為缺乏自信,自覺能力沒有你強,或是資源沒有你多。這樣一想,不但能讓自己多了一點包容,更能夠馬上超脫那個不舒服的狀態,重新進入另一個戰場。
( 不分類不分類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ORDER&aid=63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