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陸配反歧視 籲比照外配4年入籍
2013/01/13 21:21:00瀏覽528|回應0|推薦12
陸配反歧視 籲比照外配4年入籍
【台灣醒報╱記者郭琇真╱台北報導】 2013.01.11 04:00 pm

「大陸配偶身分證的取得年限應從6年改為4年!」許多陸配11日集結立法院,針對現行陸配取得身分證比外藉配偶多2年一事,提出抗議;對此,陸委會、國民黨籍吳育仁及李慶華都提出相關修正草案,其中李慶華提出的「陸配在台居留4年,每年住滿183天,便可取得身分證」版本最受陸配歡迎。

依據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大陸配偶來台居留須滿6年,才可取得身分證,和外藉配偶相較之下多了2年;此項歧視條款,去年5月曾激起許多陸配到立法院陳情抗議,今年1月11日各地陸配再度前往立法院,要求大陸配偶取得身分證和外籍配偶一視同仁

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會長鍾錦明表示,陸配來台人數年年攀升,目前已高達30萬人,台灣是個標榜人權平等的國家,因此這項歧視條款應該儘速修訂。陳情會中,有許多⋯⋯遠在高雄、花蓮的陸配,一早5、6點便搭車北上參與這場陳情活動

針對陸配的呼籲,陸委會已提出修改草案,比照現行外配規定,前3年居住滿183天、第4年居住滿335天,便可取得身分證,另外,陸配也可選擇在台居留5年、每年住滿183天等選項,此修正案去年11月已經行政院通過,目前交付立院審查中。

立法院國民黨籍立委吳育仁、李慶華也都提出相關修正草案,其中李慶華版本最受多數陸配歡迎,即陸配在台居留4年、且每年超過183天,便可取得身分證。
【2013/01/11 台灣醒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陸配反歧視 籲比照外配4年入籍 | 要聞 | 即時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7630011.shtml#ixzz2Hg6Exxi3
更多

有關大陸配偶前親生子女定居案本人要求:
長期居留申請案取消數額限制(一年36人數額),其定居身分之認定,以來台6年為準既可申請定居(取消數額限制),子女年齡之認定,以申請時為準。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NO12&aid=7222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