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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辦證瓶頸大觀十二
2009/12/27 00:34:39瀏覽911|回應0|推薦10
 

捍衛大陸配偶台灣媳婦的基本人權,講的都是真實發生在大陸地區、台灣地區、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官方、人民、你、我、他、周遭所發生的人事地物 。

其實大陸配偶台灣媳婦並不是在批判大陸政府、台灣政府,大陸配偶台灣媳婦真正用意,是為了後進人士往後辦證的方便性、公平性、效率性 。

大陸辦證瓶頸大觀十二

本文源自大陸配偶家庭論壇 

http://www.ccff.idv.tw/forum/showthread.php?t=45803

大陸政府依然不改“為難嫁出去女兒”的行政作風

我曾因為看到家鄉派出所終於改良“蓋章、簽字”的行政作業流程而欣喜,不再象以前總是為了蓋個章或是所長簽個字而白跑好幾趟或站門口苦等幾小時。
但是,最近家鄉又出了一個“為難”姐妹的繁瑣手續。
前兩個月聽很多姐妹說請家人代辦除籍公証,還算順利,沒想到現在花樣還蠻多,以下是來自大陸某公安辦証處的“除籍代辦須知”
委托他人代辦大陸除籍公証

1,委托親屬代辦戶口注銷手續需要交的才料;1經臺灣公證機構認證的委托書,委托書應明確委托人,被委托人基本情況【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證號碼、戶籍地址等內容】委托事項【本人自愿放棄大陸居民身份•委托XXX注大陸戶籍】委托人簽名、委托時間等項目;
2;經臺灣公證機構認證的臺灣身份證或戶籍騰本原件;3;審請人大陸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4;審請人大陸戶口簿及復印件;5;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注意事項;上述委托書等臺灣方面出具的•公證正本,須經福建省公證協會認證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我看了真是哭笑不得,為什麼大陸政府就是喜歡處處為難嫁出去的女兒?
為什麼可以簡化的手續要如此“勞民傷財”?

我今天是想借此機會請教從姐妹,[color="red"]請問其他省份或地區是否也有如此刁難人的規定嗎?/COLOR]我們來台已是含莘茹苦,娘家政府不做雪中送炭也罷,但也不能做這樣趁火打劫的動作。
因為很多行政流程總是讓我們感覺在搶錢

大陸地域廣大,也許中央無法督查到地方政策,但有的地方A錢實在讓人憤慨!


抗議移民署您一紙公文[在大陸驗DNA不能驗證使用,只有在台灣驗DNA移民署才會受理,移民署是否有權限拒絕大陸開出的公證書?]
害大陸配偶台灣媳婦光是驗DNA在大陸花費人民幣2600元在台灣又要花費台幣25000 元。
http://blog.udn.com/NO12
https://city.udn.com/7858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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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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