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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15 00:22:10瀏覽550|回應0|推薦7 | |||||||
分類:百無禁忌異言堂 2008/04/14 21:50
如果不准大陸12歲子女來台.就不要有先前法律規定:[ 台端取得身分證後,該大陸前婚姻所生子女,如年齡未逾12歲,得依 台端申請來臺定居]. 大陸配偶台灣媳婦.只有一個訴求.那就是准我全家團圓. 我的不及格:http://blog.udn.com/NO12 我的城市:https://city.udn.com/78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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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