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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藏家書的回響&悟空的回信
2007/11/02 19:46:35瀏覽1322|回應0|推薦5

先看唐三藏的家書

親愛的悟空:
我這封信寫的很慢,因為知道你看字不快。
八戒和我已經搬家了,不過地址沒改,因為搬家的時候把門牌也帶過來了。
這禮拜下了兩次雨,第一次下了3天,第二次下了4天。
昨天我們去買披薩,店員問我要切成8片還是12片,我說8片就成了,12片吃不完。
我給你寄去了一件外套,因為怕郵寄時超重,所以把扣子剪下來,放在外套口袋裡了。
最後告訴你,現在工作難找,你又猴子猴孫滿堂,本來想寄點錢給你度年關的,可惜信封已經封上了。
PS:別忘了給孩子們講講我們很久很久很久以前的事:
那時候天是藍的,水是綠的,莊稼是長在地裡的,豬肉是可以放心吃的,耗子是怕貓的,強盜是怕捕快的,法庭是講理的,殺人是要償命的,結婚是先談戀愛的,理髮店是只管頭頂的,藥是可以治病的,大夫是救死扶傷的,拍電影是不需要陪導演睡覺的,照相是要穿衣服的,孩子的爸爸是清楚的,欠錢是要還錢的,錢莊是一諾九鼎的,學校是不圖掙錢的,夫子兩袖清風,腰桿是硬的,白癡是不能當官的,百年老店是萬金不換號的,賣狗肉是不能掛羊頭的,結了婚是不能泡美眉的,買東西是要付錢的,三隻小豬不是成語的,看完笑話不轉寄出去是要被打屁股的。

網路上流傳的唐三藏家書,讓許多讀者為之笑倒.
等待了許久,終於由一位有學問又富幽默感的長官幫悟空回信了!
謹分享給大家~

三藏吾師敬上:
我這封信也寫的很慢,因為我本來就寫不快。
我掐指一算就知道您跟八戒已經搬家了,也知道過地址沒改,因為你們把門牌也帶過去了…,信我直接叫宋七粒的分身送過去,剛剛改名的台灣郵政辦事我不放心。
這禮拜我的住處來了兩隻蜘蛛精,趕也趕不走﹐一隻住了3天,另一隻住了4天﹐簡直把我累壞,如果你們都在就會好多了。
大前天﹐我和二號蜘蛛精去買披薩,店員問我要切成8片還是12片,我說16片﹐不然不夠吃。
我收到您寄的外套了,果然沒有超重,隨即叫一號蜘蛛精將扣子縫上,結果被台灣郵政發現,罰了50元﹐真是不講情面!
最後告訴你,現在工作雖然難找,我卻同時兼了三個工作;我的主要工作是選舉,另外拔了兩根毛,讓他們去作作樣子,分別是總統跟陸委會主委,收入都很豐富,本想想回寄點錢給八戒買披薩,可惜宋七粒的分身已經把信拿走了。
PS:我想到更多最近才發生的好多事:
2000年,他們說我當家之後,北部會不夠電,南部會不夠水,高速公路會大塞車,但是這些事都沒發生。
我把經濟搞爛之後,夏天不論南北都不需要限電。
我再把治水工程隨便弄弄,這幾天南部的水至少有一層樓高。
我再將那些不愛台灣的白領逼到大陸,現在只有中國的高速公路會塞車。
我的成就還不只這些:現在連不想念書的人都有大學念,大部分想出獄的人都可以出獄,不想上法院的可以裝病,不願意接受審查的可以說那是機密,洩密的可以跟奸巧的搭擋選總統,媳婦可以罵公公,想當官的可以到我的女婿那裡去喬一喬,上百貨公司可以有用不完的禮券,拿麥克風的常常被K, 看完笑話不轉寄的就是不愛台灣。
轉貼http://www.ccff.idv.tw/forum/showthread.php?t=32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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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內政部移民署2007年9月5日公布之「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及定居數額表」附註一規定:本數額表所稱台灣地區人民,如係大陸地區人民轉換身分為台灣地區人民者,須在台設籍滿5年,才可申請大陸之12歲以下之親生子女來台定居,數額不限;
(移民署網站最新消息;大陸配偶在台要住滿8年,才能申請在台設籍;因8+5=13歲,依此規定親生子女永遠不得來台定居,合先敘明)。
二:如果不讓大陸12歲親生子女來台.就不要有先前法律規定:[ 台端取得身分證後,該大陸前婚姻所生子女,如年齡未逾12歲,得依 台端申請來臺定居].
三: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母親和女兒永遠的痛8+5=12只有一個訴求.那就是讓我一家團聚.
四:我的部落格:  http://blog.udn.com/NO12
五:我的城市:     https://city.udn.com/7858
( 休閒生活笑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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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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