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請問我親生兒子來台探親事宜
2007/10/27 00:16:40瀏覽767|回應1|推薦6

移民署http://www.immigration.gov.tw/aspcode/QABoardList1.asp?objID=20071024000004

標題請問我親生兒子來台探親事宜
收件日期2007/10/24 下午 03:44:23
內文我是合法台灣居民,依台灣法令取得台灣身份證已近五年,現我想申請我之前大陸前婚生兒子來台探親,想請問: 因我去年、前年均未有申請,我是否能用去年、前年的探親時段?另: 因兒子只身一人在大陸,且除我之外,沒有任何親屬,而我目前也是孤身一人在台,母子分散兩地,都不能得到人之常情該有的情親,且兒子尚未滿18周歲,生活困苦,我也是常常擔心的夜不能寐,以淚洗面。請問我是否可用專案申請兒子來台團聚,得以讓我在有生之年母子也可團聚一起生活,享天倫之樂。請長官酎情給予體諒一位年老母親的心聲,謝謝。再次感恩!

交辦日期2007/10/26 下午 04:49:00
回覆單位綜合計畫科
內文你好!
96年10月11日前之留言,本署已回復者,內容予以保留;未及回復者,煩請至本署署長信箱投遞,不便之處,尚請見諒。(http://www.immigration.gov.tw/aspcode/Smail_box.asp

--------------------------------------------------------------------
一:依內政部移民署2007年9月5日公布之「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及定居數額表」附註一規定:本數額表所稱台灣地區人民,如係大陸地區人民轉換身分為台灣地區人民者,須在台設籍滿5年,才可申請大陸之12歲以下之親生子女來台定居,數額不限;
(移民署網站最新消息;大陸配偶在台要住滿8年,才能申請在台設籍;因8+5=13歲,依此規定親生子女永遠不得來台定居,合先敘明)。
二:如果不讓大陸12歲親生子女來台.就不要有先前法律規定:[ 台端取得身分證後,該大陸前婚姻所生子女,如年齡未逾12歲,得依 台端申請來臺定居].
三: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母親和女兒永遠的痛8+5=12只有一個訴求.那就是讓我一家團聚.
四:我的部落格:  http://blog.udn.com/NO12
五:我的城市:     https://city.udn.com/7858
( 時事評論其他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NO12&aid=1327719

 回應文章

釣魚島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
2007/10/27 09:01

孤身一人在台,母子分散兩地.

看的我心酸!

怎會有這樣殘酷到極點的台灣法!!


老身上来了!哦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