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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只有12歲是豪無能力顛覆台灣
2007/10/01 21:57:24瀏覽377|回應0|推薦0

大陸配偶台灣媳婦之母親和女兒的痛12這魔鬼的數字.只有一個訴求.那就是讓我一家團聚.
一家四人口.被現今台灣政策強迫分離兩岸兩地.只希望高層決策者.能將心比心.體恤民情.NO12. 12歲以下的小朋友是很可愛的小天使.不用那麼怕他們.他們只有12歲是豪無能力顛覆台灣.您說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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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內政部移民署2007年9月5日公布之「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及定居數額表」附註一規定:本數額表所稱台灣地區人民,如係大陸地區人民轉換身分為台灣地區人民者,須在台設籍滿5年,才可申請大陸之12歲以下之親生子女來台定居,數額不限;
(移民署網站最新消息;大陸配偶在台要住滿8年,才能申請在台設籍;因8+5=13歲,依此規定親生子女永遠不得來台定居,合先敘明)。
二:如果不讓大陸12歲親生子女來台.就不要有先前法律規定:[ 台端取得身分證後,該大陸前婚姻所生子女,如年齡未逾12歲,得依 台端申請來臺定居].
三: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母親和女兒永遠的痛8+5=12只有一個訴求.那就是讓我一家團聚.
四:我的部落格:  http://blog.udn.com/NO12
五:我的城市:     https://city.udn.com/7858
( 時事評論兩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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