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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許教授放火,不准(東歐)學生點燈?
2009/04/22 05:38:14瀏覽169|回應0|推薦2

最近發生的「波蘭醫學院」事件,簡單的說,就是今天想要取得我國醫師執照,途徑有兩條: 

(1) 就讀國內醫學系或牙醫系,畢業後,參加醫師國家考試 (簡稱國考),通過機率極高,都有九成以上,通過後即可取得醫師資格。 

(2) 就讀國外醫學系或牙醫系,但是走這條路,要注意: 

    如果你是在所謂先進國家取得學歷,則可以直接參加我國醫師國考,通過後,即可取得我國醫師執照。 哪些國家算是先進國家呢? 有美國,日本,加拿大,南非,澳洲,紐西蘭,新加坡,香港,和歐洲 (原來所謂的歐洲,指的是西歐,誰知蘇聯解體之後,歐盟興起,東歐國家紛紛加入歐盟,所以現在歐盟,就成了歐洲了) 

    如果你是在其他所謂「非先進」國家取得學歷,則必須先要通過我國所謂「學歷認證考試」 (通過機率,據說極低,只有2~3 %),然後才能參加我國醫師國考,通過後取得我國醫師執照。  

由於國內醫學院的醫學系和牙醫系,極難考取,所以有些學生 (其實說穿了,根本都是家長,代辦業者和國外大學在主導,教壞囝仔大小),為了能取得國內醫師資格執照,改道就讀東歐國家的醫學院,利用歐盟的身分關係,藉以規避「學歷認證考試」(通過機率只有2~3 %),而可以直接參加醫師國考 (通過機率高達 95 % 以上) 

消息曝光後,至今是一片撻伐之聲,不絕於耳,幾乎一面倒的,指摘這類學生和家長的投機行徑,紛紛要求政府立法管制,和要求各大醫院自清,看來東歐國家的醫學養成教育,似乎是還有待提升! 

沒錯,今天這些家長和學生,為了自身利益,投機取巧,遭到大家嚴厲批判,固然算是咎由自取,不值得同情,但是國內投機取巧,走捷徑的,難道就只有他們那一群想當醫生的人? 

看看教育部的「國外學歷查證認定作業要點」,其中第 8 條規定國外學歷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始可認定: 

第一項第三款所稱修業期限,進修碩士學位者,在當地學校修業時間至少須滿八個月;進修博士學位者,在當地學校修業時間至少須滿十六個月。 

其實今天國內一堆人投機取巧,到外國,特別是到英國 (在英國我都見過MBA專班,全班都是老中,甚至連授課老師都是台灣人,全程都用中文在上課的呢!) 到澳洲,9 個月就取得碩士學位,9 個月?講的難聽一點,連東西南北都還沒搞清楚呢,就畢業了 

更有不少大專院校講師,為了取得博士學位,或利用寒暑假,或是由代辦業者和國外大學合作,有錢能使鬼推磨,更有特別為台灣人開立專班 (全班都是台灣人),甚至都是組團前往,到英國,美國的大學,16 個月,就拿到博士學位! 連美國都有不肖大學這麼胡搞的, 代辦業者,幾乎一手包辦,整團前往,還有翻譯隨班附讀呢! 而且就那麼巧,那些學校的博士班課程, 剛好就是教育部規定的時限:16 個月!其實這也不是什麼秘密了,大家都嘛知道! 如果不相信,可以買份報紙,或是上網 Google 查查,關鍵字打:「16 個月博士課程」,馬上跑出一堆這種代辦中心;甚至很多都是直接寄廣告到學校給講師呢! 那你可能會問:「有人去嗎?」 答案是:「一大堆」。 

 網址:http://www.google.com.tw/search?sourceid=navclient&hl=zh-TW&ie=UTF-8&rlz=1T4RNWE_zh-TWUS310US295&q=16+%e5%80%8b%e6%9c%88%e5%8d%9a%e5%a3%ab%e8%aa%b2%e7%a8%8b  

試問,今天在英國正規的大學,或是美國正常的州立大學 ( 什麼牛津、劍橋、哈佛、耶魯,這些名校,我就不說了 ),要想取的一個博士學位,要不要花上個三年五載? ( 事實上, 讀個 10年,8 年的,都大有人在! 統計數字會說話,可參閱連結 )  16 個月,也就是 1  4 個月,再加上個聖誕節,剛好 1 年半,短短 1 年半,修課包含寫論文,就可以拿到個博士學位! 簡直鬼扯! 今天別說是老中了,就是老外,又有幾個人,可以在 1 年半的時間裡,就拿到博士學位? 只要花一年半的時間,就拿到個博士學位,請問:這種博士,跟東歐的蒙古大夫,有什麼差別? 真不知道,教育部當初是替哪些人量身設計的!這些人都可以在國家教育的最高殿堂,大搖大擺的當起教授,那東歐來的蒙古大夫,為什麼不可以在台大醫院看診? 

這也難怪那些到東歐去讀醫學院的人,要不服喊冤了! 

 

註:用十年的時間完成一個博士學位,對於理工科領域專業人士來說似乎不可思議,他們只需要五年的時間就夠了。研究院理事會(Council of Graduate Schools)最近的數據表明:只有36.7%比例的文科生在八年之內完成畢業論文,而在十年之內完成畢業論文的人數比例也只有49.1%。  

網址:http://www.epochtimes.com/b5/8/2/1/n199803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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