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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除黨籍 vs. 辭去立委
2009/10/06 04:15:30瀏覽152|回應0|推薦0

這次縣市長選舉,剛開始由於國民黨內初選機制混亂,各縣市初選規則不一,加上各地方派系,或利益分配不均,或派系私人恩怨,導致在好幾個縣市,都出現國民黨籍多人參選,瓜分票源,逼的黨中央不得不使出鐵腕,祭出黨紀處分,違紀參選者,最重可以開除黨籍。 

試問:開除黨籍,問題就真的解決了嗎? 真以為開除那些「所謂」違紀參選人的黨籍,就可以避免自家人瓜分票源了嗎?  還有那些真正「隱身幕後」的操盤者呢? 他們的黨籍是不是也該「一併」處理? 

其實真正問題的癥結在於:不公平。 這話怎麼說呢? 

回想馬總統當選之初,就表示黨籍立委或是縣市長,應該做滿任期,才適合轉換跑道。 這次八八風災,由於災情慘重,民怨四起,連內閣都總辭了,實在是逼不得以,迫於無奈,才打破馬總統的理想,由黨徵召吳敦義 (現任南投縣立委) 朱立倫 (現任桃園縣長),出任行政院正副院長。 

可是這次縣市長選舉,一堆黨籍立法委員,任期都還做不滿一半,就打算跳槽競選縣市長,大多都是自行參選,而不是由於選情緊急,經由黨的徵召。理由其實很簡單:我萬一縣市長沒選上,還可以回鍋繼續當我的立委!這種只賺不賠的生意,大家當然搶著做!就算你開除我的黨籍,我還是立委,對吧?反觀其他企圖參選縣市長的現任縣市議員,可就沒這麼好康了,萬一縣市長沒選上,連縣市議員都沒了,自然要背水一戰!一旦破釜沉舟,全力參選,再加上悲情訴求,勝負還在未定之天呢!  

所以國民黨除了宣佈違紀參選者,要開除黨籍之外,還應該宣佈,凡是想要參選縣市長的立法委員,應立即辭去立委職務,以示公平!反正他一旦選上,他那席立委,還是要重新改選,不如就先做的漂亮點。一則可以讓被開除黨籍的人,無話可說;二則也可以讓參選縣市長的立委們,同樣無路可退,必須全力衝刺,自然勝選的機會大增。

台東縣的黃健庭 (已獲黨提名)  vs. 鄺麗貞 (現任縣長)

花蓮縣的傅崑萁 (未獲提名,堅持參選) vs. 杜麗華 (已辭去花蓮縣府參議)桃園縣的吳志揚 (已獲黨提名) vs. 曾忠義 (桃園縣議會議長)

新竹縣的邱鏡淳 (已獲黨提名) vs. 張碧琴 (新竹縣議會議長)

新竹市的呂學樟 (初選後,已退選)

嘉義縣的翁重鈞 (已獲黨提名)

嘉義市林聖芬 (國民黨籍市議員,以無黨籍身分參選,已退黨?)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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