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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愛孩子的表現
2014/07/20 10:46:15瀏覽665|回應0|推薦14

─影片文字─ 

 

『溺』詞典上解釋為「淹沒」的意思,人被水淹沒了叫「溺斃」。如果家人的愛橫溢泛濫起來,那也會「淹沒」孩子的,這就是溺愛,是不健康的愛。以下十種溺愛的形式,是比較典型的實例:

 

1.特殊待遇~

孩子在家庭中的地位高人一等,處處需要特殊照顧。比如吃『獨食』,好的食物放在他面前供他一人;做『獨生』,爺爺奶奶可以不過生日,孩子過生日得買大蛋糕,收禮物…。這樣的孩子自感特殊,習慣於高人一等,必然變得自私,沒有同情心,不會關心他人。

 

2.過分注意~

一家人時刻關照他、陪伴他。過年過節親戚朋友來了,往往嘻笑逗引沒完,有時候大人坐一圈把他圍在中心,一再歡迎孩子表演節目,掌聲不斷。這樣的孩子自認為自己是中心,確實變成「小太陽」了。家裡人都要圍著他轉,並且一天到晚不得安寧,注意力極其分散,「人來瘋」也特別嚴重,甚至客人來了鬧得沒法談話。

 

3.輕易滿足~

孩子要什麼就給什麼。有的老人還給小孩很多零花錢,孩子的願望就更輕易滿足了。這種孩子必然養成不珍惜物品、講究物質享受、浪費金錢和不體貼他人的壞性格,而且毫無忍耐和吃苦的精神。

 

4.生活懶散~

允許孩子飲食起居、玩耍學習沒有規律,要怎樣就怎樣,睡懶覺,不吃飯,白天游游蕩蕩,晚上看電視到深夜等。這樣的孩子長大後缺乏上進心、好奇心,做人得過且過,做事心猿意馬,有始無終。

 

5.祈求央告~

例如:邊哄邊求孩子吃飯睡覺,答應給孩子講三個故事才把飯吃完。孩子的心裡是:你越央他,他越扭捏作態。這樣的孩子,不但讓他不能明辨是非,培養不出他責任心和落落大方的性格,而且教育的戚信也喪失殆盡。

 

6.包辦代替~

我曾問一些家長,是否要求孩子勞動,有的竟說:「我疼都來不及了呢!怎還忍心讓孩子勞動啊?」也有的說:「叫小東西做事更麻煩,還不如我幫他做了。」所以三四歲的孩子還要餵飯,還不會穿衣,五六歲的孩子還不會做家務事,不懂得勞動的愉快和幫助父母減輕負擔的責任。這樣包辦下去,必然培養不出一個勤勞、善良、富有同情心而能幹、上進的孩子。

這決不是聳人聽聞!

 

7.大驚小怪~

本來「初生之犢不畏虎」,孩子不怕水、不怕黑、不怕摔跤、不怕病痛。摔跤以後往往自己不聲不響爬起來繼續玩。後來為什麼有的孩子膽小愛哭了呢?那往往是家長造成的。孩子有病痛時表現得驚慌失措,這樣嬌慣的最終結果是孩子不能離開父母一步,這給孩子也打下了懦弱的烙印。

 

8.剝奪獨立~

為了絕對安全,父母不讓孩子走出家門,也不許他和別的小朋友玩,更有甚者,有的成了「小尾巴」時刻不能離開父母或老人一步。摟抱著睡,偎依著坐,馱在背上走;含在嘴裡怕融化,吐出來怕飛走。這樣的孩子會變得膽小無能,喪失自信,養成依賴心理,還往往成為「把門虎」,在家裡橫行霸道,到外面膽小如鼠,造成嚴重的性格缺陷。

 

9.害怕哭鬧~

由於從小遷就孩子,孩子在不順心時以哭鬧、睡地、不吃飯來要脅父母。溺愛的父母就只好哄騙、投降、依從、遷就。害怕孩子哭鬧的父母是無能的父母,打罵爸媽的孩子會變成無情的逆子,因為在他格中播下了自私、無情、任性和缺乏自制力的種子。

 

10.當然坦護~

有時爸爸管孩子,媽媽護著:「不要太嚴了,他還小呢!」有的父母教孩子,奶奶會站出來說話:「你們不能要求太急,他大了自然會好,你們小的時候,還遠遠沒有他好呢!」這樣的孩子當然是教不了啦!因為他全無是非觀念,而且時時有保護傘和避難所,其後果不僅孩子性格扭曲,有時還會造成家庭不睦。

 

佛法講因果。每一個人一生的福報都是自己前世修來的,都是一定的,如果我們百般溺愛孩子,只會消孩子的福報,那麼將來留給他的只會是更大的苦果,甚至造成家庭的不幸。做老人的應該多為孩子培植福德,為後代積累陰德,切勿用『愛』的名義傷害孩子,使其將來受無窮苦報。 

影片來自網路      感恩分享 

 

 

( 心情隨筆家庭親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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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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