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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碧玲成功爭取設置電影園區、保留國片院線與輔導金制度
2015/04/27 15:41:06瀏覽273|回應0|推薦0

電影法大鬆綁今在教文委員會通過

延宕多年的電影法修法今在教育文化委員會順利通過。管碧玲指出此次修法意義重大,不但是思想的解放,也是制度的大鬆綁,讓國片的製作與發行更為自由;例如廢除國產電影弘揚中華文化、激發愛國情操等威權時代的思想桎梏,還有廢除電影映演許可證、從業人員的資格許可登記,以及廢除電影檢查制度…等等。管碧玲指出此次修法可說是讓電影法從威權時代邁向新時代,是對電影界的大鬆綁,對電影創作的自由化有劃時代的意義。

碧玲指出此次文化部電影法的修法版本,與她提出的電影法修法方向大致一致,但文化部的版本只有鬆綁,少見積極的產業輔導與扶植政策,因此在今天委員會的修法審查中,她堅持她版本中的設置國產電影片輔導金、成立國片院線、設置影視產業園區等輔導措施;此外,為了鼓勵優良劇本的產出,她特別提出修法動議,在獎勵措施中增加研發優良電影劇本及故事者,上述積極的產業扶植政策在國、民兩黨的委員的支持下,都順利通過。另外原已經是落日條款的國產電影片營利事業所得稅優惠措施,在包括召委陳學聖、管碧玲等國、民兩黨委員一致堅持下,在本法修正通過後,再延長十年。

管碧玲指出電影法在民國72年制定以來,都未隨著台灣民主的進程,跟著修正,以致於有許多不合時宜的條款,不但落伍,也妨礙台灣電影產業的發展。她在民國98年即將電影法的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審查,當時開了兩次公聽會,可惜修了一半未再繼續,後因屆期不連續,因此她在第八屆立委第一會期時,即趕快將電影法送審,雖然文化部版本遲至本屆第七會期才送審,但她肯定洪部長的積極主動,甫上任未久就順利在今日完成電影法的大翻修,順利送出委員會。

聯絡人:陳鳳瑜 0912246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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