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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用機場為法定要塞堡壘 國防部早有明文
2015/04/07 15:51:37瀏覽772|回應0|推薦0

軍用機場為法定要塞堡壘 國防部早有明文
管碧玲批國防部失職失能 部長應下台

立委管碧玲今(4/7)總質詢時指出,《要塞堡壘地帶法》明文訂定「軍港及軍用飛機場,稱為要塞堡壘」,軍用機場是法定要塞堡壘,國防部不僅早有明文,更據此法將九處軍用機場劃定禁航、限航,及發布禁止飼養飛鴿區域。管碧玲批評國防部竟在阿帕契事件後,稱龍潭601航特旅軍機場飛要塞堡壘,更以一份「無軍用機場為要塞管制區」之錯誤資料給檢調誤導偵辦,部長應該為此下台。

管碧玲指出,《要塞堡壘地帶法》第一條即明定「軍港及軍用飛機場,稱為要塞堡壘」,其立法理由也明指「爰將軍港、軍用機場列為要塞堡壘予以管制」,阿帕契洩密事件發生地陸軍航特601旅龍潭機場是「法定要塞堡壘」無庸置疑。管碧玲指出,國防部早在《要塞堡壘地帶法》91年修正後,據此法發布多次各軍用機場周圍禁養飛鴿範圍及補償作業規定,並在官網發布時明載「將軍用機場納入要塞予以管制」,國防部竟然到現在還辯稱601旅龍潭機場不是要塞堡壘,是嚴重失職。

管碧玲指出,國防部準備以一份「要塞、重要軍事設施管制區差異對照表」提供給檢方,其中竟稱國軍14處空軍機場、3處陸軍機場均無公告為要塞,僅依國安法施行細則管制禁限建。管碧玲強烈批評這是公然違法、造假說謊誤導全民及檢調偵辦,她強調所有軍用機場的禁航、限航區及禁養飛鴿範圍,都是依據《要塞堡壘地帶法》取得禁制權以限制人民權利,甚至連松山機場外的濱江街跑道頭都被認定為要塞堡壘地帶。管碧玲批評國防部真敢不依法、輕率認定軍用機場非要塞堡壘,則這些禁制權就不存在任何法律基礎,後果非常嚴重,部長必須為此下台。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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