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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晴--給換帖的幾點小建議
2006/08/03 22:50:27瀏覽871|回應0|推薦0

給〈換帖〉的幾點小建議/既晴

嗨,柏青。

以我個人的定義,〈換帖〉該算是社會派作品。

筆觸精準、翔實、生動地描寫崙底地區的人際關係、行事主張,是這篇作品最大的特色。故事中的各個角色,都恰如其分地象徵樸實社會的多種價值觀。不刻意設置詭計、謎團,而憑藉人物互動來製造情節張力,在年輕一輩的推理創作者是非常罕見的。

不知道是否受到《金田一少年事件簿》的影響,在新一代作者的作品中,必然會出現神探、必然會出現異想天開的不可能犯罪……然而,這種形式的作品,在推理小說中卻最難創作,若沒有熟稔的處理經驗,極容易出現敗作。所以,一般說來,面對有企圖心的作者,我經常會建議:「一開始寫,盡量不要寫神探和兇手太華麗的對決……」因為如果說故事技巧、人物塑造、氣氛營造能力不夠,最後寫出來的作品,表現將會不如預期。

相反的,由情節、人物、氣氛開始臨摹,我認為會是比較穩紮穩打的做法--如果有心長期投入推理創作的話。作品也許一開始不可能震古鑠今、也許一開始無法充滿推理小說特有的神秘魅力,但只要耐心經營,將小說創作基本要素該學的都學到了,再配合逐漸深入了解的推理小說認知,就一定可以揮灑出一篇精采的故事來。

在我看來,〈換帖〉就是一個很好的起點。寫實氛圍的營造相當成功,人物描寫中規中矩,情節構成完整流暢,絕對是一篇深思熟慮、準備充分的作品。我並不清楚你過去是否曾經創作,但你的文筆相當成熟穩健,我猜或多或少有這方面的經驗吧。

不過,在其他部分的處理上,我倒是有幾點想建議的。

第一、故事戲劇性不足。幾場故事轉折的場景,人物的衝突不夠極端。以我覺得最可惜的一段--胡常清對上張天行--為例,基本上,警方必須證據確鑿,才有辦法用這種方式逼嫌犯就範。而證據則可分為情況證據、人證、物證,甚至動機及作案細節。從文中觀察,張天行其實只掌握到一些情況證據而已,很明顯地看得出辦案草率之處。

我接觸過不少創作者,都覺得最難寫的就是警察。我不否認,警察確實有難寫之處。但終歸一句,愈難寫的東西就愈是必須設法寫好,這樣讀者才會愈喜愛你的作品,更何況,警察原本就是推理小說中的要角,寫得不好小說魅力搞不好流失一半。

反正,警察一定要努力寫好。了解嗎?^_^;

在此我很願意提供一點創作感想。

警察在偵辦刑案時,一定要先判斷死亡方式,這只有四類:自殺、被殺、意外和自然死。譬如陳連宏案,他死於車禍,從現場狀況一定可以判斷出車速和駕駛是否蓄意--如你的小說安排,不管第一次撞擊是否意外,陳連宏後來確實都被人蓄意殺害。

OK,在蓄意殺害的情況下,警方接著會判斷:兇手是不是與死者相識?在省道發生車禍,有可能是陌生人肇事逃逸,也有可能是熟識者調查過陳連宏的回家習慣,利用機會殺人。顯然故事中的警方是認定後者。好,那接下來,應該就會開始找動機。

「古典」式的動機有三種:為錢財、為情仇,以及為了湮滅不為人知的過去。這個部分,從故事中幾乎沒有看到警方有所行動,是為不足之處。如果警方真的懷疑胡長清與秋雪通姦是殺人動機,並找到更確實的物證,即可向檢察官聲請羈押。而,胡長清沉默以對的回應,則更削弱了衝突的戲劇張力。

第二、缺少完整的推理程序。胡長清與張天行兩人或可稱為故事中的偵探角色。但兩人認定真凶的方式都僅出自於直覺,沒有更具體的證據。這在推理小說中「幾乎必然」會造成閱讀後的不滿足感(我看到成功的例子極為稀少)。建議不妨重新閱讀自己的作品兩到三次,全盤統整線索與伏筆的設置,再據此加筆描述較完備的推理程序。

前面也說過,不需要考慮非得出現異想天開的推理程序不可,只要有具體的疑點、合理的推測、明確的結論,就可以達到及格以上的水準--事實上,推理程序也是推理小說中特別難寫的地方,本來就需要不斷練習,就是因為難寫,所以才要把握每次創作的機會努力去寫。

 

最後,希望課業一切順利,也希望以上建議能對你有些幫助。

 

 

 

 

 

 

 

 

 

 

 

 

 

 

 

 

 

2003-11-11

( 創作小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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