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籃協自打耳光秀
2010/04/21 23:17:13瀏覽330|回應0|推薦0

全國籃球會今日以SBL四球團“不反對”的情形下,決議讓林志傑、許皓程、顏行書、林冠綸等四名球員參加SBL季後賽。籃協為了自圓其說,表示後果籃協願意承擔。並聲明這次僅為一次專案特例,以後不容許再有同樣行為。

各位球迷朋友,這樣籃協算是有情有義嗎?以上的這些言論,讓人覺得籃協為了台灣籃球好,為了增加SBL季後賽票房,做出最大犧牲。其實,完全錯誤!

國際籃球協會規定,同一球員不得橫跨兩個聯盟打球,這點籃協非常清楚,為求慎重,甚至發函國際籃總要求說明,國際籃總也給了明確回覆。籃協以此為據,刪除了林志傑等四名球員本季在SBL的資格。這件事看起來落幕了。

但是,整件事卻在林志傑打完中國CBA的比賽回到台灣後起了變化,台啤在例行賽打的跌跌撞撞,明顯不如上季,也缺乏領袖級人物,遂以種種理由,要求讓林志傑重新回到SBL賽場,閻總甚至大義凜然的說,讓志傑回來是對台灣籃壇有幫助,就算志傑加入達欣虎他也接受。籃協起先以國際籃總的規則及回文為由拒絕台啤,隔沒幾天,竟見風轉舵要求SBL進入季後賽球隊以領隊會議方式決議,只要有一隊反對,本案就不成立。天啊,籃協訂的規則,自己不敢破壞,還推給別人?其他各隊雖然都不願意,但也不想做壞人,紛紛表示“不反對”(但也沒說贊成),籃協就以大家未表示反對意見通過了四名球員重回SBL的紛爭。這種結局,到底是該哭還是該笑?

現在林志傑重回SBL了,但是加入了哪一隊?閻總那句加入達欣也可以接受,言猶在耳!滿口仁義道德,結果呢?不要再自欺欺人了!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愛吵的孩子有糖吃!

致於籃協所說的後果願意承擔。國際籃協能有什麼處分?罰款、停籍,再不然就是該等四名球員禁止參加國際賽。後果誰承擔?又是全民買單啊!罰款,籃協哪位長官自掏腰包繳罰款?停籍,將害台灣球隊不能參加國際賽。籃協的什麼人可以承擔?不要再騙人啦!

如果照閻總的說法,讓志傑回來是對台灣籃壇好,那當初又為何讓他去CBA?志傑打完這個季後賽,明年呢?可千萬別離開台灣啊!否則又對台灣籃壇又要沉淪了!

今天新聞稿提到:日後國內球員赴中國加盟CBA球隊者,仍需按FIBA之相關規定執行,不得同時登錄於兩個協會。大家注意看哦,有明文規定加入中國CBA哦,如果加入NBA或其他國家的籃球聯盟,就不適用這個條款,還是可以再加入SBL的!

各位如果覺得我過度解讀,我只能告訴各位,籃協連白紙黑字的規則都可以硬柪,這些模稜兩可的聲明還有什麼柪不過去的?這就是我們台灣的籃協!

哀!

順便一提,想打下總冠軍的球隊,趕快去NBA找沒進入季後賽的球員來助拳吧~~哈~~

( 創作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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