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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職棒自由球員制度讓球員自由了嗎?(下)
2010/01/10 17:09:16瀏覽364|回應0|推薦0

中職在這次自由球員制度裡面充滿了保護原球團的權益,尤其是補償制度,讓球員即使成為自由球員,能轉台的機會,也是幾乎微乎其微!以下和各位朋友分享:

以今年月薪50萬的統一獅潘威倫為例,假設成為自由球員後,被新球團簽走了,新球團必須補償原球團(以下三選一):

1.新球團需補償原球團球員最後一年薪水百分之250。也就是說,新球團需先付給統一獅1500萬元(50萬*2.5倍*12個月)的轉隊費!才能簽下潘威倫。

2.新球團需補償原球團球員最後一年薪水百分之150外加一個第一輪選秀會。所以,新球團需先付給統一獅900萬元(50萬*1.5倍*12個月)的轉隊費。但是,第一輪選秀會是哪一年的,明年的?後年的?還是到時候雙方再議定?

3.新球團需補償原球團球員最後一年薪水百分之150外加一個非保護名單內的球員。還是要先給原球團900萬,再讓對方從保護名單外隨便挑一個球員走。這當中又沒說清楚保護名單的定義。

另外,這次還有一條規定,就是球員轉隊的薪資上限,不能超過原來的百分之150,所以,潘威倫轉隊後,最高薪資是月薪75萬。球團想盡辦法榨出球員的能力,但是,卻不想盡辦法讓球員領高薪!限制球員的薪資上限,是非常保護球團的作法,而且極為不合理!球員薪資的多寡,應該取決自身能力、市場需求...,而非規章辦法!中華民國憲法只有規定基本工資,沒有規定工資上限!也從沒聽說MLB或NBA訂定球員薪資上限!一旦訂定薪資上限,只會抑制球員突破自己!

由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如果潘威倫想要轉隊,那麼新球團就要先支付900~1500萬的轉隊費給原球團,以中職各隊的經濟規模而言,根本就是天價!因此,潘威倫若想轉隊,簡直比登天還難!像陳金鋒年薪1000萬,根本別想轉隊!

綜上述,明星球員將來有轉隊的機會嗎?依我看很難!除非哪個球團老闆非常渴望總冠軍的滋味,才可能砸重金挖角,球員才有可能成為真正的自由球員。

我衷心的希望,自由球員制度是看得到而且用的到!

下次再和大家談談自由球員制度的另一大盲點:經紀人與激勵獎金。

( 創作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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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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