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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地
2006/11/26 17:15:27瀏覽127|回應0|推薦4
當人們抱怨法令不公不義或劫貧濟富時﹐相關單位官員總喜歡說{惡法亦法}。言下之意就是你義務還是要盡的﹐不爽就修法呀﹐他們不過是執行惡法的劊子手罷了。 只是受惡法庇蔭的不公不義之富者才有能力豢養立法豬公﹐惡法總是改小善﹐增大惡。小老百姓呀﹐徒呼奈何! 誰知風水輪流轉﹐總統的國務機要費被人查起來了﹐竟也不免要捶胸頓足喊衰小。怪誰呢?執政七年多都在幹什麼呀?只會搞見不得人的勾當嗎? 當連號稱不沾鍋的馬英九也被特別費刮痕時﹐總統笑了﹐藍綠兩窩就戴起兩色眼鏡玩起兩面手法了﹐也有一些爪牙型的開始呼籲全面查和全面修法囉! 說來也真是的﹐身邊幾個會出點子的﹐逃的逃﹐被關的被關﹐不知那個兔葸子出的餿主意﹐扯個秘密外交汽球被戳破﹐搞得污雲遮半天經年﹐讓本最親切得人緣的老婆有病都不敢出門看醫生。這下好了﹐污雲遮全部﹐想不共毀就只好共生﹐大家繼續摸黑著搞。 歌仔戲常見新科巡按大人受頒尚方寶劍﹐對不法之王公權臣或地方惡豪﹐就地正法﹐先斬後奏。現在的監察院雖承自御史體制﹐手上卻只有毛毛的虻甩子﹐監察院的尚方寶劍早被閹了﹐已淪為太監俱樂院。剩下可上場的立法豬公﹐玩的是另外一套﹐就地合法。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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