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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馬英九10月調漲電價產生的民怨解套獻策
2013/09/24 12:48:01瀏覽268|回應0|推薦2

 

 

 

一、逃避電費漲價是不負責任的駝鳥行為

許多經濟常識不足又不關心台灣未來發展,只在乎自己選票的自私執政黨民議代表反對調漲電價,而在野黨為了拉垮執政黨以利奪取政權當然也反對調漲電價,而一般民眾對於立即影響生活開支的電價調漲當然深惡痛絕,很少人會關心電費調漲的必要性,所以馬政府調漲電價須面對強大的反對力量及指責,甚至影響馬英九個人民調及政權的穩定行,政府須覓妥對策不可掉以輕心。報載有立委建議政府應以穩定政局為先,不要依原先規劃在101日調漲電價。對此,馬總統和江宜樺都回應指出,這是一個為難且痛苦的決定,「電價合理化」一定會採用對社會衝擊最小的方案,也就是86%民生用戶及八成的小商家不受影響,不能讓電價繼續「逆向補貼」,不能用全民去補貼用電大戶,希望各界能更理解相關政策的用意。逃避電價上漲是將問題延後解決、加重病情,是不負責的懦夫行為,但若徒手上山打虎又是有勇無謀的莽夫行為,因此建議馬政府應有配套措施疏解民怨、曉以大義讓大家共體時艱渡過經濟難關。

 

二、  疏解民怨並曉以大義的配套措施

()政府應集中行政力量協助台電要求IPP民營電廠購電不平等條約須終止重議

    國際上凡屬不平等條約均可要求重議,台電向民營電廠購電的歷史追溯至李登輝執政末期及陳水扁執政期間,期間或有政商勾結及利益交換錯綜複雜的情節,即使有圖利財團也是前朝事情,但目前執政黨對於此歷史過程須對民眾作一交待,並應支持台電停購IPP所發電力對其施壓,直到同意重新議定合理購價為止,政府並應協助並支持台電將本案送交法律訴訟。此項議價預期每年可至少節省約200億元。報載因不公平購電契約造成台電重大虧損而遭全民痛罵之圖利財團行為,原本公平會對九家民營電廠罰63億餘元的裁罰案出現變數。民營電廠向行政院訴願會訴願,訴願會裁定,公平會估算罰鍰草率,決議撤銷原裁罰,並要求公平會兩個月重新處分,這種結果實在不公不義,財團已從台電吸取國庫上千億不道德利益,電價調漲還引引發民怨而財團卻坐擁暴利,馬政府應介入此案並向民眾說明以平眾怒。

而政府亦應幫台電洗刷圖利財團之歷史包袱,1998年立法院通過民營電廠設置條例,那是李登輝末期黑金政治的高峰,打著「電業自由化」大旗,惡法變相逼迫台電必須以高於市場售電價格,向民營電廠購電;而且「保證收購價格」,一次簽約「25年」,讓五間民營電廠得以設立,其背後的大股東分別為中國信託辜家、日商集團、兆豐商銀及東元電機(黃茂雄家族)、大同公司(林家)、台塑集團王家、台泥辜家、王記和德產汽車的王公威、日本企業丸紅、遠東集團(徐旭東)等,2006年民進黨阿扁執政期間成立第四階段開放民間設立發電廠方案,內容涉及電價訂定,黑幕重重讓台電虧損更重。造成台電長期嚴重虧損的原因之一就是與民營電廠簽下長達25年的不平等購電合約,向IPP的購電價格早就超過台電本身之發電成本,台電仍依合約優先向IPP以較高的價格購電,此外,IPP還具有優先被購買與調度之權,造成台電多數電廠閒置,更令人難以接受的是,IPP不必承擔風險,卻長期享有優於市場利率的高額投資報酬率。這些不平等條件所造成的鉅額虧損,政府應積極透過法律途徑替台電爭取公道,並要求台電承諾由財團退回價差中部分移作補貼民生用電漲價中,如此可稍平民怨。 

()應向民眾具體說明發電成本及能源政策爭取人民認同

在野黨反對核四續建又反對電費漲價根本是不合邏輯,電價的調漲造成大家都怨生載道責罵台電,但是最便宜的核能發電(三座運轉中核電廠每度發電成本僅0.72元,核四停停建建每度發電成本約2)不用,天然氣最貴每度發電成本3.81元一直在增設,笨蛋也知道電費無法不漲價,若用便宜的核能取代昂貴的天然氣才有可能不漲電價。所以政府應向民眾說明不能再讓核四無止境虛耗下去,須當機立斷限期發電,福島事故後花錢增強安全措施最多的就是台灣,多重保障下早已是銅牆鐵壁,安全根本不是問題,福島事故後,三座核能電廠在原能會要求下,已投資上百億改善安全設施,核能安全已無疑慮,若各延役20年則相當於蓋二個100萬千瓦核電機組再加上一個64萬千瓦核電機組,政府財產進帳約2800億新台幣,剛好可彌補核四興建費用,台電立刻可彌平虧損,電費也可緩漲或不用漲。

     馬政府應以經濟繁榮成功的南韓為例說明能源政策,南韓前知識經濟部長說“韓國發展核能計劃不會因為日本發生福島事故而改變。石油、煤炭等自然資源總有枯竭的一天,從長遠看,除了發展核能外别無選擇。韓國政府仍將核電廠的出口作為一項主力出口產業推展。”南韓營運機組達23部,韓國不但在國內推動核電,也大力爭取國際訂單。台灣天然資源匱乏,各種能源都須發展,太陽能與風力等再生能源須大面積且產量少(1%)無法滿足需要,天然氣發電成本是核電的5倍,安全存量最多14天,燃煤造成溫室氣體排放嚴重,核能在加強安全後是不可或缺的基載便宜能源,增加便宜的核能配比減少昂貴的天然氣配比才有不調漲電價的本錢。

()說明台電改善措施

      雖然台電已多次說明營運改善措施,但政府應聚焦在提升效率及節約能源的實際作為,對於台電退休高層轉任子公司成外界詬病的肥貓尤其應說明清楚以平息民怨。而蘭嶼離島免費用電造成每年浪費一億公款亦應說明改善方案。

()應取消台電不當之補貼及捐助回歸企業經營精神並將部分款項補貼民生用電

政府各機關藉故向台電要求補助款金額驚人,「敦親睦鄰」費用年花三十億,離島供電虧損:金額55億元,公用路燈電費:金額34.9億元,敦親睦鄰費:金額30億元,學校用電費:金額9.3億元,公用自來水:金額8.4億元,台鐵變電站:金額5.8億元,農漁用電費:金額2.8億元,高鐵、高捷及北捷:金額不詳,這些補貼侵蝕台電財務應由各單位自行編列預算,遵循會計法制度才可杜絕用電浪費情事,同時將部分款項補貼民生用電。

(五)   開發新能源努力

     台灣應積極與中國大陸合作,開採南海石油及東海天然氣,提供便宜自產能源發電,同時須考慮氫燃料電池是未來石油動力的替代能源,核能製氫可提供廉價的氫氣,及早規劃可創造商機及利基。

 

三、  台灣要走對的路政府應作對的事

     馬政府應以拼經濟為第一要務,經濟弄好民調自然高,千萬不要隨民粹起舞,漲電價是無人喜歡的事情,馬政府應多給人民一些美好的願景,多作一些興利的事情。

 

 

(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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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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