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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核四論(上)
2013/03/27 00:56:06瀏覽1200|回應1|推薦2

 

 

新核四論-----請君伴我救台灣

林宗堯核四論一炮而紅,但諸多論點似是而非,新核四論從新角度闡釋與大家分享:

一、理念及規則:

    林君認為核一、二及核三廠(前三廠)採統包(turn-key)建廠,由美國核能公司及工程顧問公司負責整廠設計、設備採購、施工督導、試運轉測試及至滿載運轉,全程負責。以飛機為,如波音標準737 型,整架購置較好。我則認為凡事要從前瞻性、宏觀性及務實性三方面探討,以前瞻性而言,南韓古里一號機與台灣核一廠一號機同年商轉,但南韓有前瞻性,核能建設從無到有要求技術轉移,慢慢自立更生終能擊敗法日俄出售核能電廠賺得阿聯酋200億美金定單及後續無限商機,如林所述台灣統包結果關鍵技術受制外人至今未建立核能工業,重要設備維修亦仰仗外人,而台灣官員好大喜功缺乏認知台灣工業水平之務實性,三座核電廠型式均不同而無法相互參考仿製,增加自製能力,南韓則專注壓水式核電廠,遂能集中資源突破技術瓶頸。即使台灣關鍵技術未能突破,但由核一施工處到核三施工處時間銜接合宜,施工技術仍獲益良多,且外國顧問也有很爛的,以核二廠為例,核二施工處工程師曾說抑壓池金屬底板照貝泰顧問設計焊接困難無法吻合,最後靠台電自己克服完工,而貝泰汽水分離器屏蔽設計亦有失誤,經台電要求變更設計才改善,試運轉時貝泰顧問對廢氣廠房逸出之廢氣亦束手無策,也是靠台電自己查出水封問題才解決,所以說外國人技術不是樣樣比台胞強,統包也不是萬能的,要對國人有信心,國家才能富強!

    林又說核四建廠初期,即以世界最新、最好為規劃。因而設計出舉世罕之特殊核電廠,如罕巨大的汽機凝器,超級龐大複雜的儀控系統及揚程達20米之主蒸汽管等。尤以儀控系統之龐雜,誠屬舉世僅且為承建商,奇公司之首試。我認為追溯核四歷史,1位要負責的是前經濟部長趙耀東,他認為台電電力需求預測高估,延後核四興建造成核三施工處有經驗人才退休後才興建核四,施工經驗無法傳承,2位要負責的是當時的原能會主委許翼雲,他認為當時最好的核電廠是日本日立東芝和美國奇異設計的ABWR即進步型沸水反應器,並堅持台電要買ABWR,其時當時若複製核二或核三早就完工,且核二花690億核三花980億均遠較核四便宜,3位要負責的當然是阿扁停建核四引起的嚴重效應,由於涉及政治就不多說了!ABWR在日本早有柏崎6,7號機及濱岡5號機在運轉,核四並非領頭羊,林君又說台電並結合經驗薄弱之石威顧問公司共同設計,並自採購設備,獨施工及試運轉,其艱難可預知。由於石威公司確實很爛,台電才須改善,總不能爛到底束手無策吧!但林君並未涉及知悉詳情,但林以飛機為,認為自製之華航/長榮壹號乃核四延宕紛擾之首因,實不敢苟同,中國大陸第五代殲20,31戰機也是自製的,靠外國人的結果就是台灣22K低薪原因,缺乏企圖心和創新能力是台灣喪失競爭力被邊緣化的主因!

二、設計:

君稱特殊電廠,設計不易,而顧問公司亦較薄弱,這些是事實,但從務實性來說,台灣政府受到美國影響操控甚深,明知ABWR主要是日本研發,設備亦是日本研製,但台灣政府硬是要讓美國賺一手不能直接由日本廠商經手,而最好的顧問是已有運轉經驗的東芝及日立公司,但是政治因素遠非基層台電員工所能掌控,至於君所說如管衝突及共用纜線等,設計問題多達百項,及備述,這並不難解決,自己設計雖需摸索一些時日,但吸收知識本來就須付出代價,而君所稱引發台電公司擅自變設計之紛擾並不是問題,只要安全設備符合原功能,台電的設備自我改善設計不能冠以擅自變設計罪名,引發外界及媒體聲討,即使運轉幾十年的核一廠、核二廠及核三廠,仍有一定審查程序進行設備改善變更設計稱之為DCR流程,這些設計變更有一定的審查手續,不但不會影響機組安全還可增強電廠安全績效及其他功能。君又說而今台電已逕與顧問公司解約並依法進仲裁,已無原設計公司支援,這說法也不靠譜,國際上有ABWR實績的是日本,只要花錢就可解決困難。

 

三、設備:

君認為前三座電廠係由工程顧問公司依工程進逕向已經認證合格之廠商直接選購,所以工序及品質均可確保。核四則由台電自設備規範,依政府採購法規,公開招標。然因法規限制,規範失誤,價格偏及各國廠商考等,多因素,設備採購順,延宕嚴重且日期難料,導致工序紊,工程進無期。我覺得這些問題並不是台電喜歡這樣搞,而是務實的說,阿扁停建核四造成的諸多後遺症之一,停建後很多國內外包商無以為繼,又對政府出爾反爾毫無信心,因此部分廠商捲款潛逃或標了棄做,因此工序大亂,開立公司捲款30億就是有名的案例,所以反之台電自設備規範,依政府採購法規公開招標實不得已,君又說順得標之設備因工程延宕,形同過早抵廠,因而引發惡劣環境下的儲存問題,這固然是實情,但務實地說仍要怪阿扁停建帶來的干擾因素太多!至於期間又逢颱風淹水,設備泡水嚴重,其保固期效亦已過期等問題亦是相同原因。如今馬政府執政,反核四聲浪高漲,外界干擾核四施工更大,延宕愈久,設備將更相對舊。

君所關心的核四儀控數位系統本是ABWR的強項優點,核能電廠的儀控發展史,正見證人類工業的結晶。從核一、核二的保護電驛(protection relay)控制(1970年代)、核三的電子卡片控制(1980年代),進步到核四的全電腦化/光纖網路分散式控制(2000年代)。在正常運轉期間,ABWR的控制已經可以由電腦一手包辦。但是,基於安全原則,所有反應器安全系統,仍然保留了硬接線路(hard switch),即使電腦故障,我們一樣可以只需按一個按鈕,就把反應器輕鬆停掉。此外,強調人因工程設計,是ABWR另一個獨具匠心的地方。在控制室裡,小到每一個按鈕大小、工作人員座椅高度,大到警報系統、運轉參數怎麼顯示,都經過嚴密設計與測試。廠房空間規劃、管路佈置、儀器設置位址也經過多方考量。君所稱訊號點近四萬個,龐大複雜,舉世罕,亦為供應商奇公司之首廠,但對日本來說並非首廠,且日立公司與奇異公司已締盟,技術交流並不是問題。君所言分由三個同廠商各自分包造成之界面衝突確實存在,但並非無法克服,從務實面施工單位要虛心求教,小心施工,一眛指責並不恰當,因為台灣的基礎工業並不強,要學習之處甚多!

 

四、施工

君認為前三廠於施工期間,顧問公司派40餘位顧問駐廠。現場協助解決設計及施工之問題,並協調設備抵廠時程及監督施工品管,以確保工程進度及品質。但就我本人在核二廠之經驗,美國貝泰公司雖是國際著名大公司,但派來台灣人員並非全屬經驗豐富之工程人員,有些掛顧問之名其時只有20幾歲是來台灣實習經驗的,因為美國認為台灣屬落後蠻荒之地,優秀施工人員並不願到台灣來,且土木建築按設計圖施工,只要設計無問題,基本上台灣的施工團隊都可克服困難完成,因為核一施工處結束到核二施工處開工銜接良好,優秀的台灣工人對於機電安裝也駕輕就熟,反而是顧問公司幫忙購置的部分昂貴設備往往是美國10年前過時產品,不但不好用且不生產零件,小至鐵門大至洗衣設備後來均陸續由台電自行更換改進,所以說統包的顧問公司並非盡心盡力幫業主設想,君思考問題角度可能源自身為美國公司員工角度並不是以國人角度。君又說核四施工前半期,工地主任竟毫無核電廠施工經驗,且多數工地人員均為約雇人員,這些問題前已述及,由於政府延後核四興建加上干擾不斷,停停建建,光陰虛擲,造成核三施工處有經驗人才退休完畢後才興建核四,施工經驗人才自不易尋,這不能全怪台電,且假反核監督之名行干擾施工之實,工地主任忙於應付公關抗爭,施工經驗也無用武之地,但我認為經濟部應負較大責任,因為美國三浬島事故後很長時間未蓋核電廠,ABWR機型運轉經驗又屬日本所有,故核四找的顧問公司自然相當重要,核四所託非人就如同高鐵從歐規改成日本新幹線,政治黑幕不會告訴林宗堯和我,台電只能務實地盡其在我,大方向決定後小問題並不是關鍵性的了!君又說核電廠施工安全及品保概念闕如導致施工問題不斷,品質管控問題更層出不窮,尤有甚者,前三廠行之有年之台電施工品保觀念及制度,至核四已然變質,由各承包廠商自行品管,核四品管退居二線,且無外部獨立之品保監督。導致諸如焊條/焊工管控,共同管線及纜線敷設等品管問題不斷。設計問題及施工衝突,層出不窮,由於施工範圍廣大,若非親自參與施工無法置喙,但無論如何台電應虛心受教,更嚴謹地去面對品管問題,不過若說無外部獨立之品保監督也不盡公平,依據原能會網站資料,在核四建廠過程中,主管機關原能會採取下列監管作法:(1) 初期安全分析報告書審查; (2) 建廠工程重點管制及安全審查等措施,並以駐廠視察及定期視察及專業團隊視察等方式實地查核; (3) 終期安全分析報告書審查及機組起動運轉試驗管制; (4)邀請地方單位代表、學者專家及社會人士共同執行核四建廠期間之品質監督。原能會依設計、製造、安裝、試運轉測試及起動運轉測試等階段之工作性質,採取建廠工程關鍵點管制及安全審查等措施,以駐廠視察、定期視察、不定期視察、專業團隊視察等方式查核龍門核能電廠建廠工程品質,君不能把原能會的辛勞管制全然抹殺!至於君說核四無顧問駐廠,協助即時解決,累積之案件。高達數百件,以致工序紊亂,進度嚴重延宕。又因招標延宕,設備抵廠無期,更令施工難以為繼,這些問題前已論及原因多係政治紛擾,外力干擾,政府無遠見、無魄力、重選票甚於重經濟所致,全怪台電誠屬不公。

至於君所說因十餘載之延宕,令國內工程承包商,不堪機具及人員閒置之資金耗損,被逼減工、停工。期間又逢鋼筋水泥物料價格大幅波動,導致核四幾乎全面停工。大廠如開立公司,甚至倒閉退出。如此波折,在在影響工程品質及進度。核四又經政府決策停工再復工,引發顧問公司及國內承包商之人員遣散再新募,其對工程品質及進度之影響不言可喻,這些問題紛擾如前所述實源自阿扁停建核四之後續影響。最重要的是政府誠信破產,廠商對後續工程無信心只想趕快拿錢走人,台電施工基層員工常遭反核羞辱,虛耗光陰,自然無法激勵鬥志,此為國家不幸,今天能反核四,明天也能抗爭其他大型建設,這樣三反五反,國家無法建設,經濟自然衰退,台灣將動盪而不用論及核能安全,整個台灣在世界上生存已岌岌可危了!

 

五、試運轉測試

君說核四安全攸關國人身家財產至鉅,然核四安全之認定,絕非反核人士苦行環繞台灣,或台電首長誓言保證,或政府及國會嚴厲指令,或學者專家言詞交鋒,即可認定。核四安全之認定,惟賴『完整並嚴謹之試運轉測試』,捨此別無他途。此話顯然謬誤,試問福島電廠當初未作『完整並嚴謹之試運轉測試』嗎?福島電廠發生事故原因簡單說是因大地震引起大海嘯,大海嘯使福島電廠喪失爐心冷卻能力,這與『完整並嚴謹之試運轉測試』何關?任何新設備新系統使用前本來就需作許多測試,在測試中找出問題並改善之,台北捷運的文湖線剛起用試運轉時,故障頻仍,民眾甚至要步行軌道數百公尺,罵聲連天戲稱詐胡(柵湖)線,但現在不是運轉得好好的嗎?就是明證!

所謂核能電廠的安全其實是能否控制安全停機,停機後反應爐的衰變熱能否順利攜出冷卻。1979年和1986年分别發生了三哩島和轍諾堡事故,使核能發電進入了低潮期,專家們認為核能發電的安全性是能够改善且提高的,美國能源部和電力研究所認為以現有核電經驗技術為基礎,能够設計出新一代的核電機組,其安全性能為社會公眾和電力投資者所認可,其經濟性又具備競爭力。於是美國電力研究所於90年代出版了“進步型輕水式反應器設施需求文件”,即URD文件(Utility Reguirements Document),規範核能發電機組的安全性及經濟性;同時歐盟出版了“歐洲輕水式反應器設施要求”,即EUREuropean Utility Requirements)文件,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也對其核能安全法規(NUSS系列)進行修訂補充,明確提出防範嚴重事故提高安全可靠性和改善人因工程等要求,國際上通常把滿足URD文件或EUR文件的核電機組稱為第三代核電機組,第三代先進核電機組包括ABWR(核四機型)APWRSystem 80+、AP600AP1000等,實現了更安全、更先進的目標,日本是ABWR領頭羊而韓國是部分System 80+自創技術領頭羊,所以基本設計上核四廠是第三代較進步的電廠,核一核二及核三雖然運轉得很好卻是第二代核電廠,目前世界上多數運轉中的電廠屬於第二代。第二代的爐心熔毀率每年約為5E-5,第三代ABWR約為2.5E-6,中國大陸正在興建中的第三代進步型AP1000則約3E-7如下圖所示

 

 

君強調前三廠屬於成熟標準設計,由顧問公司統包施工,但顧問公司仍派十餘位測試顧問駐廠,負責撰寫測試程序書,並執行測試。且由二位資深經驗豐富之主管,主持全廠試運轉測試整體規劃。試運轉測試之完整及嚴謹,取決於測試程序書。前三廠由駐廠顧問沿用國外標準廠之程序書改編。然核四廠為特殊廠,並無標準程序書可資沿用。事實上核二廠屬於BWR-6設計,施工較美國Grand Gulf同型廠還早,根本無沿用國外標準廠之程序書,因BWR-6無廠可參考,反而是台電提供許多試運轉資料給西班牙廠參考。君多從事核電廠施工工作並未實際在台電三座運轉中核電廠工作過,因此不清楚台電三座核電廠運轉績效良好,培養了上千名的運轉測試優秀人才,這些人才可作為核四廠堅強的後盾。由於時空背景及政黨輪替,核四廠命運崁珂,較前三個哥哥悲慘!但終就是台灣同胞的共同資產,施工雖遭逢困難挫折,但延宕主要原因如前所述,不能膚淺地數落多少系統測試延誤,而是要政府以科學態度驗證其安全性給全民信心,再由世界核能運轉協會(WANO )檢查雙重確認安全才是正途!

君說自1986 年以來,整25 年,台電並無核電廠試運轉測試經驗,年輕新進人員更無經驗,此言差矣!核一到核三廠定期作運轉測試的項目多得讓無運轉經驗的君無法想像,機電儀修及運轉值班各廠約各三百人,豐富的運轉測試經驗是台電重要人力資源,可以源源不斷協助核四廠執行測試。君又說以飛機為例:新型飛機之試飛測試乃波音公司之職責,誠非華航/長榮力所能及,這是妄自菲薄,核四ABWR並非新型飛機,日本柏崎電廠1996年就有兩部ABWR運轉,濱岡電廠2005年有一部ABWR運轉,ABWR未商業化之測試當然是日立東芝事情,核四廠是買ABWR來用就像買車者試車並非製車者試車。

 

六、完工日期:

        林君認為核四因特殊設計,又非採統包。且設計、設備、施工及試運轉測試,問題重重,以至工序紊亂,工程進度難測。是以十餘年來,台電宣告之完工日期,一再延宕,實源自此結構性問題。98 年台電再次信誓旦旦,宣告百年商轉日期,自是純屬虛構。真正事實是:台電不知核四廠完工日期,亦無能力估測。日後台電再向政府或國人宣告之任何完工日期亦是純屬臆測,並無實務及事實依據。事實上核四雖有眾多困難,台電仍可慢慢克服,真正阻撓完工的因素在於(1)執政黨的決心與能源政策(2)原能會內部反核四的力量。


七、原子能委員會
        林君認為前三廠因沿用標準設計,並由顧問公司統包建廠。故原能會僅就法規及程序審查即可。無需針對設計、設備、施工及試運轉測試,深入實質審核。此說法一直強調國人只要發包給外人即可,不必鑽研技術,此種心態承繼滿清末年崇洋媚外,但即使腐敗若滿清者仍有詹天佑自力興建張家口至北京鐵路令洋人刮目相看! 早期原能會人力少編制差,但近來實力大增,原能會對核四監督可謂不遺餘力,核四進度落後反核團體亦應感謝原能會督導嚴格之貢獻。林君認為原能會邀請國內外專家及組織,針對議題,作檢討及報告。然終屬選擇性及輕觸性之監督。實無力長期持續,深入做實質品質及安全之監督及審核。為求人力精用,原能會將核四系統分成三級:安全、品質及一般級。集中人力,監督審核安全級系統。即便如此,原能會雖已全力以赴,夙夜匪懈,仍力有未逮。其實原能會比反核團體還嚴格督導核四施工,林君說法並不公平,從原能會網站公開資料就可得到佐證。


八、核四安全監督委員會
         核四安全監督委員會並非法制下之組織,事實上類似監督組織充斥台灣各項公共建設工程中,表面是監督,其實成員各懷鬼胎,有些地方人士藉監督會議索要回饋,若不得目的則痛斥台電核廢料不安全,有些民代討好選民要台電拿公帑招待鄉民旅遊,有些無名之輩亂提議題提高自身知名度,深植本身政治資源,官員則多半威嚇台電討好異議人士,林君當然知道會中並無一人具核電廠施工或運轉之實務經驗。每三個月開會 3-4 小時只是消磨台電時間浪費公帑。林君認為此會已漸轉型為民眾溝通與訴願,而漸遠離實質之安全品質監督。事實也是如此,此會真正的功能是阻撓核四正常施工而已。

九、法規程序與實質品質
      林君認為符合法規及程序完備,得令台電態度堅定,言辭平穩,縱論安全議題,並保證核四安全。然往往與實質品質及安全相差遠甚,甚至完全背離。此乃核四獨特現象,台電前三廠並無。茲舉數例。由新進人員編寫之試運轉程序書,依制度及程序由台電內部層層嚴格審核,並經資深委員會開會審核才得通過。制度及程序均完備。然實質上百餘頁之程序書,多位審核意見平均不到 3 條,而委員會亦通過如儀。事實是程序書不堪使用,得重新改編,(參閱附件:『核四重大缺失報告』2010 年1 月)。事實上程序書若不合用是可經一定程序修訂的,前面三座電廠均有修訂且有記錄可查。林君又認為實質上焊接/焊工問題從未間斷,共管問題及纜線敷設之紊亂,更凸顯品管及品保制度與實質品質,完全脫離。工程進度之編定及完工日期之推定,制度程序完備。致令台電態度堅定,信誓旦旦。實質上既無經驗又無能力,凸顯制度與程序脫離事實甚遠。自力執行試運轉測試,於法規及程序上一再以言辭強調:資深,經驗豐富,團隊,層層審核,節點控制,及完整訓練等等諸多堅定言辭。然,實質問題已如前述,而今試運轉測試紊亂,且已全面停止。林君此番話主要強調核四須花大錢請外商來測試,此想法與南韓作法背道而駛,事實上證明南韓是成功的 ! 林君又說現今核四幹部,上自副總,下至股長工程師,均非當年建廠規劃理念之決策人士。然卻背負著完成建廠之重責大任。承繼了設計上、設備上、施工上,及試運轉測試上,重重困難問題。又受經濟部國營會如期完工之進度逼感。備極艱辛。幸,歷經後半期艱苦奮鬥,終於得以開始進行試運轉測試,誠屬不易。其精神及能力令人讚佩。然既無功勞,亦無苦勞,惟得無盡之指責與批判。此番無奈,致使台電僅得以符合法規及程序完備,以回應非其自身責任卻得承擔之諸多困難及問題,以使核四得以繼續興建。實有甚難處。而坦承實質缺失與錯誤必引發更多之紛爭與指責,阻礙核四之建廠。且得面對責任調查,甚或冤送法辦。此番勉勵亦屬事實。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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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D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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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8 08:52
不反核,但是一個將核三搞到全黑的人去負責核四?這就要打問號了。另外,核一、二及核三廠採用 piecemeal,不是交鑰匙,要反駁林君,光這一點就可以將他整篇論述推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