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首部民營經濟發展基本法m民營經濟促進法》上路屆滿周年,該法結合「兩個毫不動搖」、「平等對待、同等保護」兩政策,支援、保障民企,對民企的發展已產生一定效果,但不能以此為滿足。

新法上路一年 民企靠山

根據大陸發改委的數據,《民營經濟促進法》實施一年以來,新增民營經濟主體1591萬戶,占整體新增比重達96.7%。第一季大陸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利潤總額年增15.5%,其中民營企業利潤增幅高達25.4%,差距將近一成。

同期間民營企業進出口總額達6.8兆人民幣,占整體比重57.3%,成長16.2%,增速高於整體水準的15%,在在說明民營企業表現顯著提升。

檢視《民營經濟促進法》可以發現,其核心目的在解決大陸民營企業遭行政作業刁難、市場准入不易、融資成本高、合法權益保障不足等痛點。這些問題,在這部法律落實的一年內,獲得明顯改善與解決。

以行政檢查為例,發改委指出,過去民企常疲於應付各類行政檢查,這一年多期間,全國民企接受行政檢查總量,較前一年度下降33%,行政檢查發現問題的比例,反向提升18.5%。與此同時,官方及時糾正違法及不當行政執法案件6431件,有效遏制對民企選擇性執法的陋習與亂象。

在解決市場准入不易與融資成本高等問題上,該法提供各省分展開市場准入壁壘清理整治行動的法源依據,2025年全大陸累計梳理排查文件達3.8萬件,其中修訂或廢止文件超過2300件,有效保障民企市場准入權利。透過該法對中小微與民營企業的融資及上市支持,2025年這部分新發放貸款達30.4兆人民幣,並協助58家中小微企業在上海、深圳、北京等證券交易所上市,合計融資389億人民幣。

數據儘管亮眼,但大陸幅員遼闊、各地政府治理有別,在法治推進與個別企業的感受之間,依然存在著一定的體感溫差。也就是說,在民營經濟信心緩步復甦之際,即便有《民營經濟促進法》為靠山,但仍有一些阻礙亟待排除。

尊重法治精神 民企後盾

譬如,法律明文規定民企與國企應一視同仁,可平等進入市場准入負面清單以外的領域,但實際操作上,一些涉及基礎設施、大型能源、高端服務業的招標及投標項目,往往在資質設定、業績等細則上,對民營企業設下隱形壁壘與門檻。再者,《民營經濟促進法》實施這一年多來,跨省抓人索財或地方變相罰款等執法爭議,還是三不五時上演。尤其是在基層行政執法過程中,執法彈性與法治剛性之間的平衡,仍然拿捏的不是很好。

《民營經濟促進法》要更上一層樓,就要在法治深水區繼續推進,才能將制度紅利徹底轉化為企業的內在發展動能。做法上可朝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破除地方保護主義的方向前進。例如全面清理各地方政府在採購、招標投標中對民企實施的差別化待遇,將公平競爭審查的精神徹底融入,讓違規設置隱形壁壘及門檻的地方政府,承擔實質法律責任。

要讓民營企業經營效率更好,政府(尤其地方政府)行政力量要學會克制,尊重法治精神,不要隨意下指導棋甚至惡意刁難。對於民企的行政檢查,政府應做到無事不擾、有求必應,全面斬斷基層執法者隨意干預企業正常經營的空間,讓法治成為民企最堅實的後盾。

《民營經濟促進法》成效的背後,代表大陸在支持民企發展道路上,已跨出從無到有的關鍵一步。面對未來挑戰,從中央到地方得進一步思考,如何將法治精神具體落實到每一個執行細節與面向。唯有如此,才能完整點燃民營經濟的燎原之火,為長期經濟增長提供源源不絕的民間動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