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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無薪假 資方須提虧損證明 否恐違法
2011/10/29 18:39:26瀏覽70|回應0|推薦0

科技大廠英業達以業務緊縮為由裁員432人,台北市勞工局人員上午無預警前往廠區進行專案檢查,由於英業達無法提出惠普減單與資遣有直接相關的證據資料,勞工局要求英業達下周一下班日前提出證明,否則將逕行認定違反勞基法。
昨天才通報 違反就服法

另外勞委會表示,英業達昨天才「通報資遣」,顯已違反就業服務法10天前應將資遣名冊通報地方主管機關規定,依法北市可罰3-15萬元。此外,英業達士林廠員工2500人,一次資遣員工432人,距離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門檻(500人)只差數十人,是否有規避大解法之嫌,官員表示,這很難認定,一切交由台北市政府處理。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今天首度提出要求企業必須提出證明,證實公司確實開始虧損,才可採取無薪休假,絕不容許企業在還有獲利的情況下,實施無薪休假,傷害勞工權益。而證據標準主要分成兩大類,一是證明訂單減少,二是提供財務報表。她也已指示勞委會兩位副主委分頭率隊赴各科學園區查證。

資料來源 : 2011/10/28 聯合晚報  記者楊正海、陳素玲、郭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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