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pper mint就是薄荷茶,也是英國茶中最愛的茶,想到跟 R在里茲的一家小餐廳裡,喝過現泡的薄荷茶,拿7、8株剛摘下來的新鮮薄荷葉,塞進茶壺裡,熱水一倒,香味四溢,雖然香氣中沒有pepper的味道,就是很mint的氣息,搭配英國熱狗跟約克夏布丁還有一顆水波蛋,很讚的晚餐。
那是十年前還住在里茲的日常生活,先打打籃球,在草地上踢足球喝一、二罐啤酒,然後洗澡,打扮得帥氣有型,出門找晚餐。R是當地人,所以都是吃當地的異國菜,畢竟英國菜回他媽媽家就可以吃到,只有那一次英國菜是難得的例外。 而後只要一喝薄荷茶,就彷彿那家餐廳門一開,邀請我進去,即使都是幻想的也無所謂,或者說因為不是真的所以永遠期待我的光顧。從以前跟R用英文說這次的體驗到現今,已經成了內心的一幅動畫了,看到薄荷茶包,內心永遠都是現摘的薄荷葉那樣的香氣四溢,還有那時的情懷……。
當然偶爾也會喝英國的早餐茶和伯爵茶,只是喝的時候都是趕時間或者殺時間或沒事就來一杯。英國人都會說:「would you fancy a cup of tea? 」通常是主人對來訪客人的見面語,因為水快燒好了,你不喝我也要喝,一個人喝有點尷尬,所以問一下,原本都以為他們很熱情,其實是用一杯茶確認對方是不是值得喝杯熱茶的程度的朋友。 回來好幾年,茶逐漸變成咖啡,語言變回中文,英文也變弱,只知道那些回憶裡我仍舊講英文,看到一個英國朋友的臉書說:「當一個人英文講的不順暢時,對他要敬佩,因為他一定會說你不會的語言」真的!很久沒聽到英文腔調了,如果有機會聽到「would you fancy cup of tea?」,絕對會回答:「yes, pepper mint, please!」
到底如何會認識一個英國人而且成為至交?這要從一開始我飛去英國後講起。那天是新學期的自我介紹,他說聽到我的介紹覺得我很有趣,所以很想認識我,我不過說:「我當過兵,部隊很無聊,然後威士忌好喝。」後來在圖書館前面遇到,他約我喝咖啡,我想著練英文的對象來了,不要錯過,所以一個196公分的高個還蓄著鬍渣的英國人,跟個178公分一臉白淨的台灣人坐在很擠的咖啡館,首度聊天,聊什麼呢?忘了,只記得晚上要一起喝酒。 喝酒就對啦,我還帶著英文電子詞典呢。一杯接一杯,聊到不會唸的單字查詢一下,記得是查哲學方面的單字,也真奇妙,在異國和一個英國人用破破的英文聊著高深的哲學,想想這絕對是要喝很多酒才辦得到。
之後不管是日出還是日落,我們總是一起,除了聊社會哲學,也聊著那一國的女生好看,那一國的食物好吃,那一支酒最好喝;一起去夜店,一起打籃球,在草地踢足球,一起寫論文,一起聽現場表演,當然他表演我聽。順便帶酒跟他的團員一起慶祝,一起看電影,然後一起看世界盃,一起為英國加油喝彩,再一起到朋友家喝酒。最特別的是醒來跟喝醉的朋友家又不同,一起笑談著走回家。宿舍到期後就搬到他家了,嚴格說是他媽媽家,而我是睡在他妹房間(妹妹去倫敦念書了),就這樣認識了他一家人。
真正覺得跟英國的藍天綠樹威士忌親近,是在搬進R的母親住處,與英國人一起生活以後。早晨有烤土司的味道飄入窗戶,起床走在有年紀嘎吱嘎吱的木板上,踩著略陡的階梯下樓。推門,伸懶腰呼吸後院的一片綠意,靠坐椅上,一邊喝純品康納柳橙汁,一邊忙著把培根和煎蛋夾進土司,而昨晚洗好的衣服則一直線的站在陽光下沐浴。
晚上R一家人和我吃完飯後,便在客廳喝茶吃餅乾閒聊一九八零年代的往事,餅乾屑隨意落在地毯上,放鬆的時候不用在意像碎屑這樣的小事。旁邊放著尼爾揚簡單又有共鳴的樂音,熟悉之處大家一起高歌。聊着我便講到海明威在巴黎的回憶錄,或跟他們說起我對史考特費茲傑羅的崇拜。 當落地窗外的夕陽已經掉到充氣式游泳池裡面,R跟我便會穿起外套,沿著Headlingly 的行道樹大步散步,有時走到電影院看看最新的節目,有時鑽進另一個酒吧聽聽現場演奏或純粹再喝杯啤酒,大多數就只是閒聊然後漫無目的地走著,直到R母親入睡後才回來。
睡前聽到的是遠方狐狸的輕吼或近處草叢間昆蟲的低鳴,夜晚很黑,天上星星很多很亮,恍惚之間做起了英國腔的夢。只有住進這樣的鄉間小屋,起居都隨著老英國人的習慣,才能體會北約克郡迷人的細緻和粗獷。如果說我眼中的里茲跟別人有什麼不同,應該是這段怎麼看都平凡無奇的特殊際遇吧。 曾經問過他,為什麼會和我成為好朋友,當然要酒過三巡在問,不然會害羞,他打了一個酒嗝後說:「你的活力,是身上最耀眼的特質,對生活的熱情衝勁,在你的身體裡翻湧,因為你神采飛揚,讓靠近你的人似乎都變得年輕有活力了!」「不是自我介紹說愛喝威士忌喔!」我回他,想到高中時,同學常稱我「勁量男孩」,大概電力跟我一起傳到英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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