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止一次聽到年輕夫婦發生這種狀況:男的先出洋闖蕩,幾年後再把家鄉妻子接過來;然這種結婚後即離多聚少的夫妻,一到國外,矛盾突現。加上身邊沒有親朋好友的勸解,倆人在吵架時話語往往過激,最後造成女方一氣之下返回老家,或兩人身處異國,卻過起分居生活。 看過這樣一則故事:有位先生去歐洲打拼了幾年,後把妻女接了過去,可沒過多久就出現了矛盾,有次倆人大吵一場卻換來妻子跑到當地一個專門保護婦女兒童的機構去尋求幫助,還說要與丈夫離婚。事情一下鬧大了,「機構」立刻把她與孩子弄到一個她丈夫不知道的地方保護起來,不僅讓她們免費吃住,而且還給她找工作。這下可苦了這位先生,好不容易把一家人弄得團聚了,卻又這樣被拆散了,而且他想見自己孩子都非常困難。 這種情況對中國人來說似乎不可理喻,在中國人看來,夫妻之間吵吵嘴打打架,都是很正常的事情,可是到了西方社會,就成了對婦女兒童使用暴力,法律還會因此介入。最後為了孩子的監護權,還要打一場疲勞的爭奪戰。真是好事多磨。 像這位先生,就是經過一年多的折騰和痛苦思考後,決定還是要挽回妻子的心,他感覺一家人能夠和和美美生活在一起比什麼都重要。說的也是,畢竟他們夫妻倆過去走過的路是那麼不容易,現在即使有點矛盾,但只要常想想對方的優點,以及為了孩子有個完整的家,重歸與好應是理所當然的。 不過這個故事的結局卻是令人失望。那名妻子似乎發了老毛,去意堅定,為了與丈夫的關係「徹底了斷」,在丈夫不同意離婚情況下,毅然回國,把一紙訴狀遞上了法庭。 其實,像那位先生對家庭對婚姻都有了新的認識後,是值得作太太的與他重新走到一起共續前緣的。不過現實又是如此,夫妻之間,一旦鬧到有一方下決心要離婚的地步,那再挽回也沒多大意思了。畢竟重圓的破鏡始終會有裂痕。關鍵是當初要細心呵護婚姻,不要鬧到這種地步才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