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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孩子機會示愛
文: 朵拉
我在馬來西亞吉隆玻講親子關係。主持人在演講
過後問我,她住吉隆玻,兒子在檳城當電子工程
師。平日她很少到檳城找孩子,因為兒子工作很
忙碌,她要是到兒子家,會給兒子添很多麻煩。
她說,我曾經去過,路不熟又沒朋友,到那裏都要
依靠孩子載。孩子一下班,便匆忙地趕回來載媽媽
去吃晚飯,有時候朋友約會也推辭不去,因為媽媽
在家。
她覺得這樣會令孩子失去生活的自由。因為愛孩子,
所以不敢去找孩子。她的語氣有點無奈和失落。
兒子則因工作關係,休假通常只有一天,偶爾兒子
打電話說想要回吉隆玻,媽媽也激烈反對。媽媽的
理由非常充足、正確:年輕人性子急,開車都很快,
況且來回都在趕時間,萬一路上出了意外怎麼辦?
媽媽對孩子的愛既深且厚,無論任何事情,都站在孩子
的角度,替孩子設想周到。
至於孩子心裏怎麼想?媽媽從來沒有問。
媽媽只是不斷地認定,愛孩子,所以不麻煩他,不浪費
他的時間,不給他煩惱,不給他壓力。
她問我,我這樣做對嗎?
我告訴她,對錯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根本沒有給兒子
機會表現他對父母的愛,並且令他覺得自己不被需要。
一個剛離家出外工作的兒子,他也會想念家人,想念父
母。他想回家,沒有機會,父母卻因不給他添麻煩而不
來看他,不來找他,漸漸地,他習慣一個人過日子,久
而久之,適應以後,父母再來,孩子真的會感覺非常麻
煩,非常煩惱。
權利和義務是相對的,孩子有權利不斷地享受父母的愛,
孩子對父母同樣有義務要承擔。讓孩子為父母做點事,
瞭解什麼叫做付出;讓孩子因為可以和父母在一起感受
家庭的溫暖而失去一點點自由,並更為深刻地理解到,
他也是被需要的。
天倫之樂是世間上最大的快樂,只因你覺得你愛孩子,
但卻無意中讓他失去了這個大快樂。
我勸告我的主持人,快點到檳城去找孩子,別讓他以為
他的媽媽不愛他,同時,也讓他有機會表達他對父母的愛。
作者介紹:
朵拉為一名專業作家和畫家;曾獲馬來西亞
國內外大小文學獎數十個,出版個人專集數
量頗多,獲讀者票選為馬來西亞國內十大最
受歡迎作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