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騎車的我,還是硬著頭皮去練。老師說單車不需人教,自己多騎幾趟,平衡感有了,很快就會了。今天還是頂著烈日去,騎二個小時,騎得屁股痛斃了,還是耐著性子騎。
上週團練,老師說,只會單項,說不過去吧!畢業前,好歹會個二項才交待得過去吧!猶記得他「老人家」當初在我修畢他的慢跑課時,告訴我只會單項沒關係,現在有「誤上賊船」的感覺!><"他說騎車比游泳容易,已答應了他,總是要做到。
今天回來洗澡時,發現右腳膝蓋內側,好幾塊瘀青,這週回家一定要遮好,讓老媽看到了可不得了。從小到大,身上應該沒有這麼多傷吧!><"也就因為如此,才什麼都不會。
前二次去,都沒把腳放到踏板上,只是讓車子移動,因為腳一放上去,車子就要倒了;聽眾多人經驗分享,「一定要讓車子移動,就不會倒」,所以今天就「努力」讓車子移動,所以膝蓋才被踏板「不停地撞擊」,才斑斑掛彩。有一老先生實在看不下去了,很親切地過來教我:「手不要抓太緊」、「看著正前方一個點騎去」、「不要看地上、自己的腳」…他還指著一個小朋友(應該是他孫子),說他昨天才學,今天就騎得很好了,我很不好意思說,他是小朋友,學得快,我是大人,學得比較慢,我還是很謝謝他;不久,那個小朋友來到我旁邊,告訴我「一腳把高起來的踏板踩下去,車子移動,待另一踏板高起,再踩出去…」我很感謝他們耶!感動!^^
「三秒鐘的成就感」,今天雖然還不會騎,但比前二次好多了,起碼腳會一直要上來,不像前二次,一直在地上滑。其實我早就想學騎車,就趁今年暑假把它學會,希望掛彩會有代價,希望曬得像黑炭一樣,也會有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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